11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
央行在《通知》表示,近年來,非現金支付快速發展,但現金需求有增無減。尤其是大額現金廣泛使用,容易被腐敗、偷逃稅、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利用,蘊含較大風險。各國普遍強化對大額現金的管理。我國大額現金管理存在監管覆蓋面有限、法律效力不足等薄弱環節,亟待強化。
對此,基于各地現金流通使用實際及管理基礎,人民銀行選擇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進行試點。其中,河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管理基礎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為全國現金投放重點區域,浙江省一些行業大額用現情況突出,個人賬戶大額用現情況突出,深港之間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普遍。
《通知》對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了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工作的原則要求,明確了試點任務、保障措施和實施計劃,試點為期2年,分地區分階段實施。
第一步,在河北省全面規范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探索邢臺市房地產行業、秦皇島市醫療行業企業記錄并報告大額現金交易。
第二步,待河北省試點穩定開展后,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廣全面規范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試點內容,并在浙江省探索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筑、汽車銷售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及用現額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強化對私賬戶大額用現管理、加強大額現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區人民幣現金業務情況監測,選擇適宜地市探索推動個人收入報告措施。
《通知》表示,在主要任務上,一是要求全面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包括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管理范圍,規范大額取現預約業務,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建立大額現金業務風險防范制度,建立大額現金分析報告制度,建立大額現金業務監督檢查制度。
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二是探索大額現金綜合管理措施,包括特定行業企業大額現金交易記錄及報告,特定行業企業大額提現及用現管理,個人賬戶大額用現管理,個人現金收入報告,大額現金出入境監測等。
如邢臺市、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房屋交易資金監管、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在不分試點地區探索從部分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入手,推動該部分個人主體報告一定金額以上現金收入的交易性質、交易金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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