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裁判文書網披露,恒星畜牧公司總經理范某騙取銀行貸款500萬元未歸還,因朝陽銀行柳城支行報案,范某選擇投案自首。值得注意的是,范某曾偽造土地使用證被判有期徒刑11個月,2018年2月剛期滿出獄。
經審理查明,范某系朝陽恒星畜牧養殖有限公司總經理,2015年7月9日,被告人范某以朝陽恒星畜牧養殖有限公司的名義向朝陽銀行柳城支行申請貸款500萬元,其貸款用途為采購架子牛,并由朝陽佳和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作擔保。
朝陽佳和擔保馬某表示,“我和范某他們一起去談這筆貸款業務的時候,柳城支行一個姓張的副行長說范某企業不錯,讓我擔保公司給他提供貸款擔保。當時想既然銀行也覺得范某的企業挺好,就同意給他這筆貸款擔保了,后來100萬的保證金也是范某交的!
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范某向銀行提供了虛假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同時掩蓋真實的巨額負債事實,騙取了銀行的信任。2015年8月18日,朝陽恒星畜牧養殖有限公司與朝陽銀行柳城支行簽訂了借款金額為500萬元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為一年。次日,朝陽銀行柳城支行發放了貸款500萬元。
上述貸款中,共計418.9萬元被范某償還債務,僅剩余少部分貸款用于公司采購架子牛。
2015年12月期間,范某與銀行部門中斷了聯系。借款屆滿后,朝陽恒星畜牧養殖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其還款義務,2018年6月,朝陽銀行柳城支行向公安機關報案。截止2018年6月15日,造成朝陽銀行柳城支行經濟損失為530.26萬元。
從判決書從了解到,范某曾因偽造土地使用證,被建平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2018年2月剛刑滿出獄。
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認為,范某作為朝陽恒星畜牧養殖有限公司的單位主管人員,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騙取貸款罪,系單位犯罪,范某應承擔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一審判決范某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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