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安徽和縣農商銀行收到監管罰單。
處罰信息顯示,安徽和縣農商銀行受罰是因個人經營性貸款流入房地產企業。馬鞍山銀保監分局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決定對其罰款30萬元人民幣。
同時,涉事高管被追責,金敬東彼時在安徽和縣農商銀行分管授信管理部和放款中心,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馬鞍山銀保監分局對其處以罰款6萬元。
資料顯示,安徽和縣農商銀行于2013年9月由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改制而來。現有職工443人,注冊資本4.82億元。
以下為處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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