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浙江永康農商銀行收到監管罰單。
處罰顯示,浙江永康農商銀行信貸管理不審慎,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員工違規保管經客戶簽章但關鍵條款空白的合同、承諾書等重要資料;貸款月末發放留存賬戶次月初收回,虛增存貸款;機構從業人員違規代客操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金華監管分局對該行罰款165萬元人民幣。
資料顯示,浙江永康農商銀行成立于2010年10月21日,注冊資本為7.04億元。
以下為處罰原文: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