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銀行員工詐騙案件。
判決書顯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間,岱岳農商銀行員工吳某寧通過虛構“家人生病”、“周轉貸款”等理由,詐騙15名同事錢款共計140萬元。
吳某寧在詐騙后逃逸,并于2018年8月17日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截至案發,吳某寧尚未歸還139萬元。
吳某寧供述,所有詐騙得來款項均被其用于網絡賭博,其中涉及“快選11”、“重慶時時彩”、“北京PK10”等票種。
2019年5月,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法院認為,吳某寧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吳某寧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0萬元。
之后,吳某寧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泰安市中級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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