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魯銀行”)發布《關于申請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進展公告》,顯示這一全國首家在全國中小企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城市商業銀行,自2018年開始啟動轉板A股IPO并被受理。《中國經營報(博客,微博)》記者獲悉,齊魯銀行IPO程序目前正在推進中。
而在不久前,山東省委、省政府發布《關于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內容涉及優化國有金融資本配置格局、加強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等14項重點改革措施。《實施意見》明確,山東在2020年底前,各級政府授權本級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初步建立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體系;到2022年底前,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機制全面理順,國有金融資本布局全面優化。山東省政府解讀稱,此舉是“完善我省國有金融資本管理作出的具體部署”。
2月26日,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山東財經大學教授、當代金融研究所所長陳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山東省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是其所屬金融企業回歸主業的需要,其中備受關注的是,要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金融機構改制上市”。
有著如此“幸運”的山東金融機構,將不僅僅是齊魯銀行。
推國有金融機構改制上市
山東省財政廳提供的資料顯示,《實施意見》內容涉及優化國有金融資本配置格局、加強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深化國有金融機構改革等14項措施。記者注意到,在“優化國有金融資本配置格局”一項中,要求合理調整國有金融資本在銀行、保險、證券等行業的比重,提高資本配置效率;對關系全省金融安全穩定的骨干金融機構,保持國有金融資本足夠的控制力和主導作用;對處于競爭領域的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積極引入各類資本,國有金融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
“其中亮點之一,是推進國有金融機構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金融機構改制上市。”陳華坦言。
山東多名金融界人士認為,《實施意見》出臺或利于齊魯銀行等諸多金融機構。公開資料顯示,1996年6月,齊魯銀行成立于山東濟南,2015年6月29日掛牌新三板,成為國內首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城商行,2018年11月9日,齊魯銀行發布公告,該行向中國證監會山東證監局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備案材料。同樣,總部地處濟南的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當地政府也曾對其提出上市要求。金融界人士介紹,包括上述兩家銀行在內,山東國有金融機構此前上市之路頗為曲折。而“深化國有金融機構改革”一項明確,對骨干金融機構,打造與其功能分類相適應的金融投資運營公司;深化城商行、農商行改革, 發揮國有金融資本引領作用,鼓勵引入優質戰略投資者。
在陳華看來,山東省委、省政府此舉措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加強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實施意見》顯示,山東縣級以上各級政府依照法律法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授權同級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并對相關金融機構依法依規享有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享受收益等出資人權利。陳華解釋,這意味著各級財政部門可分類分企管理國有金融資本。《實施意見》明確,對省屬一級金融企業,由省財政廳根據省政府授權直接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對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省屬企業再出資的國有金融資本,維持現有管理體制不變,由出資企業行使股東權利,執行財政部門確定的統一管理制度;從市縣層面看,市縣級財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直接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的金融機構,也可以委托其他部門、機構管理。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國有金融資本經營績效管理、國有金融機構薪酬管理、國有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管理等改革措施。
記者獲悉,山東省該舉措將健全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制度體系。屆時,山東省將規范國有金融機構及其重點子公司設立、改制重組、增資擴股、合并分立、無償劃轉、上市發行等國有股權變動和確認行為。
布局全面優化
在陳華看來,山東省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是金融企業回歸主業的需要。他分析稱,金融企業是一個特殊行業,最大的特點是經營風險,且風險可跨行業、跨國交叉傳染擴散,要求對金融企業實行嚴格的管制,如持牌經營、高管任職資格、營業地點、經營內容等進行高度管理。《實施意見》內容印證提出,2020年底前,山東各級政府授權本級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初步建立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體系;2022年底前,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機制全面理順,國有金融資本布局全面優化。
上述金融界人士介紹,山東省《實施意見》出臺的大背景,是金融企業現狀不樂觀。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要加強和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應該由一個部門集中統一行使,不能九龍治水、各管一攤;要對國有金融資本實行統一授權管理,強化國有產權全流程監管。2018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25號),對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作出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明確授權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并要求各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切實提升國有金融資本服務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山東省財政廳負責人介紹,截至2018年末,山東全省國有金融企業361戶,資產總額4.67萬億元,所有者權益5236.28億元。該負責人也坦言,與此同時,山東國有金融資本管理仍面臨不少問題和挑戰,如國有金融企業資本一定程度上存在“九龍治水”、多頭管理問題,而國有金融機構整體實力不強、部分國有金融企業經營狀況不佳、金融風險隱患等諸多問題,也不容忽視。
2019年12月16日、20日,山東省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山東省委常委會第164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實施意見》,2020年2月8日印發實施。上述山東省財政廳負責人解釋,《實施意見》符合山東省情實際、強化激勵約束,并提出建立山東省國有金融機構管理名錄、實行重大事項報告等創新性措施。該人士亦坦言,該舉措明確了防范風險的壓力,既壓實國有金融機構防范風險主體責任,防止國有金融資本流失,又相對維持金融機構國有法人股權關系穩定,注重兼顧各方權益,避免引發次生風險。陳華建議,山東國有金融資本改革要處理好風險與活力的關系、風險與收益的關系、嚴監管與金融創新的平衡、大金融企業與小金融企業的關系等。他認為,山東財政作為統一的出資人對國有金融資本進行管理,如果監管太寬容,或現風險外溢,如監管太嚴,或致使金融企業火力不足。
“提高運行效率,或將是山東國有金融資本面臨的一個最現實問題。”陳華直言。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