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邯鄲銀保監分局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兩名員工作出行政處罰。
處罰信息顯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存在違規對外承諾、違規對外擔保、違規使用印章及用印登記不規范的違規事實,大名縣支行時任行長廉玉柱及邯鄲分行營業部時任經理李海臣分別對相應違規事實負管理責任。
邯鄲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廉玉柱處以終身禁業、對李海臣處以禁業三年的處罰。
以下為處罰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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