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濰坊銀行青島分行收到4份監管罰單。
處罰顯示,濰坊銀行青島分行存在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貸后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青島銀保監局對該機構罰款70萬元。
同時,受到處罰的還有濰坊銀行青島分行郭勝海、單樹濤、李芳3人。其中,郭勝海、單樹濤對濰坊銀行青島分行貸后管理不到位一案承擔責任;李芳對濰坊銀行青島分行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一案承擔責任。青島銀保監局決定,對郭勝海、單樹濤、李芳3人分別予以警告。
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9月末,濰坊銀行資產1364.48億元,存款余額987.76億元,貸款余額629.33億元,撥備覆蓋率150.67%,核心資本充足率9.42%。
以下為處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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