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保監會下發了關于信托公司風險資產處置相關工作的通知,引起廣泛關注。
6月19日,第一財經從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獲悉,堅持“去通道”目標不變,繼續壓縮信托通道業務,逐步壓縮違法違規的融資類信托業務,鞏固信托業亂象治理成果,引導信托公司加快業務模式變革。這個決心是明確的和堅定的,壓降通道業務和融資類信托業務,不僅過去要求壓,現在要求壓,今后還會要求壓。
信托公司轉型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壓降違規融資類信托業務也將是一項持續的工作。因此,監管政策不會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開展融資類信托業務,而是逐步壓縮違規融資類業務規模,促使其優化業務結構,直至信托公司能夠依靠本源業務支撐其經營發展。未來融資類信托業務將更多由管理規范、風險控制能力強、資本實力強的信托公司開展,保證受托履職到位,業務風險可控,真正實現“賣者盡責、買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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