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近幾年全國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經營管理亂象得到有效遏制,資金脫實向虛問題得到有力糾正,銀行業保險業回歸本源、合規審慎運行態勢基本形成并有效穩固。但一些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仍不健全,風險管理仍然薄弱,部分領域問題屢查屢犯、屢禁不止,重大案件和風險事件時有發生。為鞏固拓展亂象整治成果,堅決打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銀保監會決定組織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回頭看”。
以下為《通知》原文: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
(銀保監發〔2020〕27號)
各銀保監局,機關各部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近幾年全國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經營管理亂象得到有效遏制,資金脫實向虛問題得到有力糾正,銀行業保險業回歸本源、合規審慎運行態勢基本形成并有效穩固。但一些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仍不健全,風險管理仍然薄弱,部分領域問題屢查屢犯、屢禁不止,重大案件和風險事件時有發生。為鞏固拓展亂象整治成果,堅決打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銀保監會決定組織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回頭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嚴格落實“六穩”和“六保”要求,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依法嚴查嚴處為導向,防止亂象反彈回潮,推動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等各項政策落到實處。通過持續集中整治,實現屢查屢犯的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內控合規長效機制建設明顯進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明顯提升。
二、主要內容
(一)看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切實承擔亂象整治和內控合規建設的主體責任,“兩會一層”嚴格履職盡職,做到深自查、真整改、嚴問責,將問題隱患整治到位。要注重標本兼治,把治理金融亂象與培育穩健的風險文化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依法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水平。各銀保監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把亂象整治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務求取得實效。
(二)看實體經濟是否真正受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深刻領會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是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內容。要落實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有效滿足中小微企業合理融資需求。要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用好人民銀行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資金和政策性銀行轉貸款資金,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確保資金用于支持小微企業。要在符合商業可持續原則基礎上主動向企業和實體經濟讓利,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各銀保監局要督促銀行保險機構把從監管、貨幣和財稅等方面獲得的普惠金融政策紅利,切實傳導到中小微企業,指導機構持續提升服務質效。要鞏固減負清費成果,嚴查違規收費或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變相抬高企業融資成本。要加強相關資金流向監測,依法嚴厲打擊資金空轉和違規套利行為。
(三)看整改措施是否嚴實有效。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對2017年以來亂象整治自查和監管檢查發現問題逐項檢視,嚴格落實整改。要健全整改工具箱,整改措施要對癥恰當,避免簡單一刀切,著力解決“違規在基層、根子在總部”的問題。要注重從制度、流程和系統等方面推進根源性整改,將“排查—整改—提升”貫穿于經營管理全過程,堅決杜絕整改之后同質同類問題仍然屢查屢犯現象。要完善內部問責機制,對監管部門責令內部問責的,必須嚴肅追究,不得“問下不問上”,或簡單以經濟處罰代替紀律處分。各銀保監局要通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等方式,對2017年開展市場亂象整治工作以來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整改問責情況進行監管評估。要綜合運用監管手段,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落實整改,消除風險隱患。要加強檢查和評估結果在準入、監管評級和采取監管措施等方面的運用。
(四)看違法違規是否明顯遏制。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對照2020年市場亂象整治工作要點,持續深入開展股權與公司治理、宏觀政策執行、業務經營、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等領域違法違規問題排查。要增強發現問題的及時性和暴露問題的主動性,采取積極措施有效解決上述領域屢查屢犯、邊查邊犯問題,顯著壓降重大案件和高級管理人員案件的發案率。各銀保監局要以亂象整治工作“回頭看”為主線,結合日常監管情況,統籌集成項目和資源,持續深入整治重點領域重點問題,依法打擊違法違規活動。要高度警惕亂象新品種,對打著“金融創新”幌子花式翻新的違規行為、苗頭性趨勢性違規問題,必須及時遏止,堅決打擊處理。
(五)看合規機制是否健全管用。各銀行保險機構“兩會一層”要牢固樹立合規從高層做起、合規創造效益的理念,忠實勤勉履行各自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職責,推行傳導誠信正直的職業操守和價值觀念。要建立健全與業務規模、風險狀況等相適應的合規管理體系,配備充足的合規管理人員,保證其獨立履行職責的良好環境。要建立健全覆蓋總行(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分支及附屬機構的全員管理制度,構建并落實清晰有效的問責機制,加強對員工異常行為的監測排查,將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各銀保監局要以整治促建制,推動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內控合規長效機制建設,厚植穩健審慎的風險文化。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自查自糾。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對照2017年以來自查和監管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臺賬,查看當時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實、責任人是否追究、是否按時完成整改。要對照2020年亂象整治工作要點,全面深入開展自查,深挖徹查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隱患,對自查和監管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即查即糾、立查立改,強化責任追究。
(二)依法問責處理。各級監管機構要對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整改問責工作推進不力的要責令限期完成,對整改工作存在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對違反宏觀調控政策、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屢查屢犯等違規問題要加大查處力度,對因金融腐敗和違法犯罪破壞市場秩序、造成重大損失甚至誘發風險事件的一律嚴懲不貸。
(三)構筑監管合力。銀保監會銀行檢查局、非銀檢查局分別負責統籌推進銀行和非銀行機構的整治工作。各機構監管、規制監管和功能監管部門負責指導推動本條線、本領域的亂象整治工作,督促本條線機構落實亂象整治主體責任,完善監管制度,補齊監管短板。各銀保監局負責屬地監管的銀行保險機構亂象整治,制定細化方案,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靈活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工作。各級監管機構和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溝通和信息共享,對整治工作期間發現的重大風險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反饋。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級監管機構和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及時總結整治工作的良好做法和鮮活經驗,充分利用各類平臺載體進行宣傳和輿論引導,展示亂象整治工作在推動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方面的顯著成效,向社會公眾傳遞決心和信心,營造亂象整治協同有序推進的良好氛圍。
四、報告要求
(一)報告內容。工作報告應重點突出、內容詳實,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實施和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整改問責的監管評估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風險隱患;采取的工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處罰問責、制度機制建立與執行情況等);2017年以來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經驗;下一步工作計劃和意見建議等。
(二)報送路徑。各銀行保險法人機構要在匯總分支機構情況基礎上,分別于2020年7月3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將半年、年度工作報告及附表報送監管部門。其中,銀保監會直接監管的銀行保險機構分別報送至銀保監會銀行機構檢查局、非銀行機構檢查局,同時抄送對口的機構監管部門;各銀保監局監管的銀行保險機構(含分支機構、外國銀行分行)報送至屬地銀保監局。
各銀保監局應匯總轄內機構情況和監管工作情況,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將年度工作報告(含附表及1—2個典型案例),報送至銀行檢查局和非銀行檢查局;同時,按機構類別匯總條線報告及附表,報送至對口的機構監管部門。
附件:
1.2020年銀行機構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要點
2.2020年非銀行機構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要點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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