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證監會披露對上海銀行再融資申請反饋意見,反饋中重點關注理財業務風險、監管指標情況等11方面問題,需上海銀行進一步補充說明。
對于理財業務風險,證監會在反饋意見中指出,請上海銀行說明保本理財產品和非保本理財產品的的金額、期限、產品結構等情況;說明資管新規發布后理財業務的核查、產品報備情況,過渡期安排。
關于監管指標,證監會請上海銀行補充說明報告期內同業業務占比、貸款集中度、存貸比、非標業務占比(影子銀行情況)等相關經營指標情況,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異,相關業務開展是否合規,是否存在重大經營風險。
根據申請文件,報告期內,上海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受到的行政處罰合計32筆,涉及罰款金額約2122.89萬元。
證監會要求上海銀行補充說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的行政處罰情況,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證監會同時關注到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對上海銀行生產經營的影響,要求上海銀行說明疫情是否對未來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如有影響,相關風險披露是否充分。
據了解,上海銀行此次擬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不超過人民幣200億元(含),在換股后按照相關監管要求計入核心一級資本。
5月12日,上海銀保監局同意上海銀行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5月29日,證監會受理上海銀行發行可轉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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