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山西省十一屆省委第七輪巡視公布反饋情況。
據了解,山西省十一屆省委第七輪巡視聚焦黨中央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特別是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對35個省直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視,其中包括山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反饋情況顯示,山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貫徹黨中央及省委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復工復產,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方面作出積極努力。
巡視組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統籌協調指導金融工作與省委要求有明顯差距,落實金融監管職能缺失,履行化解金融風險職責不力,創優金融環境效果不明顯,協調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職能發揮不夠,改制化險辦法不多,推進機構改革差距較大,內控制度不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監管不力,有的領導干部規矩意識、紀律意識淡薄,廉潔風險隱患突出;落實整改主體責任有差距。
對此,山西省省委巡視組提出四條意見建議: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刻領會精髓要義,把黨的領導貫穿金融監管全過程,著力創優我省金融環境。
二是強化使命擔當,有效發揮職能作用,加快研究符合我省金融實際的穿透式監管辦法,有效協調銀行業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三是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強化政治監督,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反腐、全面深入修復政治生態,堅決防范和懲治金融風險背后的腐敗問題。
四是進一步抓好巡視整改,建立健全問題整改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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