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胡群/文 金融科技創新與監管迎來了金融監管當局頂層定調。
“當前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必須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系。”10月3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專題會議,會議指出,既要鼓勵創新、弘揚企業家精神,也要加強監管,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有效防范風險。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工作,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
何謂“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
招商銀行(600036,股吧)首席經濟學家丁安華近日撰文指出,螞蟻集團僅用16年的時間就發展成為中國最大的線上消費信貸平臺、最大的小微經營信貸平臺、最大的線上理財服務平臺和最大的線上保險服務平臺。螞蟻集團的核心業務已經和銀行很相近,其實際擁有的客戶群體、管理的信貸規模、管理客戶資產規模(AUM)以及市場影響力都超過了很多傳統的商業銀行。
防范化解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近年,金融監管機構多次公開強調,金融活動必須持牌經營,市場上已涌現一大批民營銀行、消費金融、理財子公司等機構,甚至培育出螞蟻集團這種金融控股公司,既有效提升金融效率,又使得普通消費者享受到金融科技的便利。
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20年金融街(000402,股吧)論壇上的主題演講中指出,我國金融科技應用在許多方面已處于世界前列。移動支付、電子清算、網上銀行、數字信貸飛速發展。目前銀行業離柜交易率已接近90%。小微企業貸款過去是20-30天的審批周期,現在通過科技平臺實現了“秒申秒貸”“立等可到”。一些互聯網科技公司也在積極探索發展金融業務,并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他在演講中同時指出,將繼續支持金融科技的發展,優化客戶服務體驗,提升服務效率。密切關注和評估科技革命對金融業的影響趨勢,并做好前瞻性部署安排。在監管方面也要加大科技運用,提升監管效能。當然,金融科技發展也帶來了一些新問題,必須高度重視網絡安全、數據隱私、寡頭壟斷等風險挑戰,確保市場公平和金融穩定。
金融科技發展帶來了哪些新問題?
“金融與科技的深度融合在創新金融產品、再造業務流程、提升服務質效的同時,也改變了金融運行機理,加大了風險防控難度,金融創新發展面臨新形勢與新挑戰。”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2020金融街論壇暨成方金融科技論壇上的講話中做了較為詳盡的闡述。
(一)數據安全保護刻不容緩。金融科技重新定義數據價值,改變數據管理方式。從以物理網點為主的人工方式,到以互聯網、智能終端為主的自動方式,數據采集手段更先進、渠道更多元、維度更豐富,金融數據資源呈爆發式增長。越來越多的數據傳輸從內部專網轉向互聯網,大量敏感信息直接暴露在開放網絡環境下。與此同時,部分消費者和金融機構數據保護意識相對不足,對數據泄露環節和危害認識不到位,而不法分子竊取數據的手段卻不斷翻新,從面對面誘騙到遠程網絡攻擊,從木馬病毒到短信嗅探,個人隱私泄露等安全事件頻頻發生,甚至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數字鴻溝彌合任重道遠。隨著金融與科技的深度融合,金融服務向線上化、智能化發展,在豐富人們現代生活方式的同時也加劇了數字鴻溝問題。在服務接入環節,瞬時高并發、多頻次、大流量的新特征抬高了支撐金融服務的軟硬件門檻,影響服務可達性。在服務使用環節,老人、農村居民等弱勢群體因理解能力弱、接受度低、適應性慢,無法靈活掌握各類智能產品與服務,在數字生活中被“代溝式”淘汰。數字鴻溝拉大了數字普惠金融服務的差距,加大了不同群體間生活質量對比度和距離感,使“強者恒強、弱者恒弱”的馬太效應愈發明顯。如何彌合這道“鴻溝”,已成為金融科技高速發展必須直面的難題。
(三)供應鏈安全可控迫在眉睫。我國金融業經歷了業務電子化、渠道網絡化、服務智能化階段,金融與科技融合正在加速,逐步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對金融行業而言,在“無科技不金融”背景下,金融新業態對關鍵核心技術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一旦供應鏈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將對我國金融安全造成重大影響。對機構自身而言,無論規模再大、市值再高,如果核心技術產品過分依賴單一供應商,就相當于自身發展的“命門”掌握在別人手上。因此,必須提前謀劃多樣可替代的技術方案、構建安全可控的供應鏈體系。
(四)業務交叉風險不容忽視。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混業經營更加普遍,多種業務交叉融合,導致風險交織復雜、難以識別、外溢加劇。從傳染性來看,不同業務相互關聯滲透,跨界混業更加明顯,單個市場風險可能沿著資金鏈、擔保鏈擴散到多個市場,越界傳染性提升。從傳導性來看,業務流轉變為信息流打破了風險傳導的時空限制,個別機構風險在“蝴蝶效應”和“羊群效應”疊加作用下迅速外溢,風險傳播速度呈現指數級增長態勢。從隱蔽性來看,一些金融科技創新產品粉飾包裝,增加了金融監管界定和識別的難度,使風險隱蔽性增大。業務交叉風險對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穩健經營提出更高要求,給金融管理部門穿透式監管、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帶來嚴峻挑戰。
自2013年余額寶問世以來,中國金融科技創新與發展邁入快車道,金融監管也隨之跟進。
2014年原銀監會推出EAST大數據檢查分析系統,探索將大數據理念運用于監管分析,采集包括交易流水、賬戶明細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底層業務數據,進行大數據挖掘分析,為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提供有力支撐。2017年5月,人民銀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員會,推進“數字央行”建設,強化監管科技應用實踐。6月,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業信息技術“十三五”發展規劃》,提出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 術加強金融監管能力,提高金融科技創新背景下對金融風險的識別、防范和化解能 力。2018年,證監會探索監管科技在證券市場監管中的應用實踐,成立了監管科技專家咨詢委員會,并于5月底印發《中國證監會監管科技總體建設方案》, 著力打造運轉高效的監管大數據平臺,實現對市場主體的全景式分析和市場總體情 況的實時監控監測。2019年12月,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啟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探索構建包容審慎的中國版“監管沙箱”。
2020年6月,廣東銀保監局監管科技課題組發表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論文》中指出,目前我國對金融監管科技的探索較為分散,各個地方的金融監管主要依托國內互聯網巨頭在技術層面上的支持。我國尚缺乏對監管科技應用實踐的統一完善的頂層設計,包括數據標準、技術規范和平臺統一等各個方面,不利于監管科技的應用落地和統一管理。
“現在來看,目前主流的金融監管的方法和工具,在金融科技公司的沖擊之下被打破了。”丁安華在署名文章指出,“當前監管體系對金融科技創新出現的監管空白,暴露了監管方法和監管工具的局限性。但是聯合貸款模式并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既然金融科技公司在信用創造體系中充當了關鍵性角色,就應該納入到統一的監管框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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