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玲
“通過科技賦能,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公司優勢互補,讓消費金融和產業金融得到良性互動,資金能實實在在地到達小微企業主手里,助力實體經濟發展。”云南信托總裁助理賈巖表示。
賈巖認為:“智能風控不是簡單地把‘壞人’識別出來,而是讓業務成本可控。同時,智能風控依靠多維度的數據,讓過去沒有人行征信記錄的‘白戶’也能擁有信用記錄,增加了整個社會的金融可獲得性。”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一系列監管政策的變化,對金融機構核心風控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信托公司和科技公司的風控合作,主要是從消費金融公司主體、資產包、借款人個體到消費場景的商業模式這四個層次推進。”賈巖分析道,比如資產包的風控,過去是比較粗放的,現在部分信托公司已經能獨立管理和產生真實數據,通過技術方法去獲得數據,并與其他數據進行交叉驗證,積累了很多違約、早償的數據曲線。
賈巖還認為,如果業務要循環持續做,就必須擁有對借款人個體的風控能力。從長期來看,信托公司還需要關注消費金融的展業邏輯、顧客入口以及經營成本是否可控、其場景類商業模式是否可行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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