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綠色金融的決策部署,加快培育壯大綠色金融市場主體,推動全市加快形成綠色產業體系,助力“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先行先試,建立健全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創新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引導資金要素向低碳、環保、節能、降耗等領域聚集,支持培育現代綠色產業體系,引導推動經濟向綠色化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龍巖資源型城市轉型升級和綠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二)工作目標
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建成組織體系完備、政策支持有力、產品服務豐富、改革創新活躍的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爭創生態龍巖品牌優勢,探索具有龍巖特色的綠色發展新模式。
1.專業高效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各銀行保險機構在制度供給、組織架構、服務模式、流程管理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立多層次的金融組織體系、多元化的產品供給體系、多維度的服務支撐體系,綠色金融服務質量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力爭“十四五”期間,轄區綠色支行等分支機構突破5家,綠色金融專業隊伍突破25個,綠色金融專業人才突破125人。
2.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不斷提升
立足轄區不同領域的綠色發展、綠色轉型需求,加大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特別是在長汀水土流失治理、武平林下經濟、礦山修復、支持環保產業等重點領域,推出龍巖特色的綠色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
3.綠色金融融資總量和結構顯著改善
支持產業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取得明顯成績,綠色融資總量和結構進一步優化,綠色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十四五”期間,轄區綠色金融要力爭實現“四個不低于”“一個100%”“一個大幅提升”的目標。
四個不低于:綠色融資余額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綠色融資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綠色融資客戶總數(項目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十四五”期間,綠色融資余額占各項貸款比重每年提升幅度不低于1個百分點。
一個100%:力爭新開工重點綠色項目融資對接率達100%。
一個大幅提升:綠色保險保障金額較上一年度實現大幅度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治理框架
1.加強組織體系建設。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把綠色金融融入到企業愿景、發展戰略、信貸文化、內控制度、管理流程、產品服務等各個環節,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綠色信貸長效發展機制。要實行綠色金融“一把手負責制”,指定牽頭部門負責綠色金融業務,必要時可設立跨部門的綠色信貸委員會,協調相關工作。法人機構和有權限的分支機構要加快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綠色金融服務中心、綠色專營分支機構、綠色保險創新中心等專業機構和特色機構,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加強綠色金融專業團隊建設,堅持內培和外引相結合,打造集環境和風險管理、產品研發和推廣等功能于一體的專業化團隊,提高綠色金融服務能力。
2.完善全流程管理。各銀行業機構要建立健全差別化的綠色授信管理機制,完善客戶信用評級體系,從盡職調查、合規審查、授信審批、合同管理、資金撥付管理、貸后管理等方面,實現對綠色金融業務和風險的全流程管理。要積極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前置授信審核節點,有效甄別綠色信貸并降低辦貸時間成本。建立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貸后管理評價體系,按照《綠色信貸項目節能減排量測算指引》要求,探索建立“環境效益測算系統”,批量測算投放綠色信貸所產生的環境效益,使環境生態的效用可視化。各保險業機構要簡化索賠手續,優化理賠流程,進一步提高理賠效率,完善損害鑒定評估程序和技術規范,及時幫助救濟受害者。
3.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在經營考評指標體系中合理設置綠色金融業務考評指標,定期對相關業務條線、分支機構開展考評。要引入差別化管理理念,完善綠色金融服務盡職免責相關制度,并優先安排專項信貸規模、FTP轉移定價、設置專項財務資源、擴大分支機構業務權限、合理分配經濟資本等正向激勵政策,有力支持綠色金融業務發展。各銀行業機構應將綠色信貸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實施綠色信貸內部審計,對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依據規定進行問責。
4.加強風險前瞻管控。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有效遏制限控領域金融服務,對國家重點調控的限制類以及有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行業應制定專門的授信指引,實行有差別、動態的投融資政策,實施風險敞口管理制度。對耗能、污染等問題突出且整改不力的授信企業,除用于改善節能減排以外不得新增授信。對擬關停淘汰的落后、過剩產能,要前瞻性地做好信貸壓縮、退出和資產保全工作。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重點關注因碳排放等相關政策變動引起的高碳資產重新定價和財物損失的風險,前瞻做好轉型風險的識別、計量和應對。各銀行業機構要建立綠色信貸風險監測機制,密切監測綠色金融項目的杠桿率和償付能力等關鍵指標變化,控制融資杠桿率水平,確保綠色信貸不良率不高于各項貸款不良率平均水平。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突發事件管理,不斷完善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建立健全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內部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銀行保險機構嚴格落實有關監管規則和標準,按照綠色金融標準審核項目,杜絕“洗綠”“漂綠”“混綠”等現象的發生,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二)全力滿足重點領域綠色金融需求
1.打造水土流失治理“長汀經驗”升級版。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總結推廣長汀水土流失治理的成功經驗,以汀江生態經濟走廊建設為依托,圍繞強化生態治理、發展生態經濟兩大重點,助推長汀縣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效,在更高起點上打造水土流失治理“長汀經驗”升級版。
2.積極推廣武平“林改經驗”。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深化集體林權、生態補償等制度創新,大力支持林農林下經濟、文旅康養等產業發展,不斷加大林下經濟的收益空間。
3.打造閩西“綠色礦都”品牌。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加強對礦區土壤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等綠色礦山建設的金融支持,發展循環經濟和工業旅游;支持龍巖城市周邊廢棄礦山綜合開發,建設城市綠色屏障和生態家園,打造廢棄礦山綜合利用的“龍巖品牌”。
4.支持能源生產消費變革。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支持我市優化能源結構,支持高效節能裝備、先進環保裝備、資源循環利用裝備和綠色標識產品的生產、建設和運營,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因地制宜發展水能、光熱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驗示范項目發展。支持發展綠色航運、城市公共交通等綠色交通業務,積極助力“電動龍巖”建設,推進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發展。支持鋼鐵、電力、石化、建材、煤炭等行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勵探索開展低碳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的項目融資等業務。
5.支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優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發展。支持發展現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務、文化、旅游和健康養老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加快推動綠色產業規模化。支持產業園區綠色升級以及危險廢物、廢氣、廢水、廢渣的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支持創新型的節能減耗、低碳循環、安全生產的現代工業產業集群、產業鏈和綠色低碳循環工業示范園區建設。選擇積極性高、社會影響大、帶動作用強的企業開展綠色金融供應鏈試點,探索建立綠色金融供應鏈制度體系。
6.支持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對接我市“藍天工程”“碧水工程”“凈土工程”,積極滿足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的融資需求,持續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加大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支持海綿城市、園林綠化、智慧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改造、垃圾收運和處置、美麗鄉村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等項目。積極支持天然林、生態公益林、碳匯林等資源培育產業,充分發揮森林碳匯功能。支持富有綠化、綠韻、綠態、綠魂的鄉村生態振興村建設,打造“綠盈鄉村”品牌。
7.支持綠色農業發展。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000061,股吧)、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生產、加工、銷售、消費,積極向種植業、養殖業、三產融合、農機裝備、污染防治和新型主體培育等關鍵領域的綠色農業活動配置充足的金融資源,引導傳統農業向綠色低碳模式轉型。支持發展生態種植、生態養殖、生態循環農業,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各主要涉農銀行機構要主動開展金融支持綠色農業的標準探索和產品創新,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協同作用。各保險業機構要主動開展“三品一標”產品質量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知識產權類保險,探索開發維護地理標志權益保險產品,支持綠色農業健康發展。
8.梳理可持續的“綠色消費”觀念。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積極開展綠色消費信貸業務,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筑、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品、環保基礎設施等產品消費。鼓勵各保險業機構開發新能源汽車保險產品,為綠色建筑提供保險保障。各銀行業機構要探索將個人的綠色農產品和生態旅游消費、助力垃圾分類、低碳出行等活動納入個人信用檔案,與信用卡額度掛鉤或形成可兌換的綠色積分,進一步營造綠色金融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主動激發綠色產品服務創新潛力
1.建立“綠色清單”制度。各銀行保險機構應積極研究制定綠色信貸行業、企業和項目的準入標準,定期收集、主動跟進綠色項目信息,實行綠色目標客戶名單制管理,建立綠色行業名單、綠色客戶名單或綠色項目名單等“綠色清單”,對入庫企業和項目優先給予融資支持。在綠色清單的基礎上,進一步科學細分,對產業、企業、項目統一建立綠色標識,按照相應標準進行分類管理。對于傳統產業升級,要根據推進節能減排程度分別制定差異化的授信制度,引導產業、企業逐步向綠色低碳轉型。
2.創新綠色信貸產品。各銀行業機構要立足轄區綠色發展、綠色轉型的融資需求,有針對性地發展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服務,開展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抵(質)押融資等新型業務。積極配合我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開展林業碳匯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跟進林權、農村兩權制度改革,配套開展林權抵押按揭貸款、兩權抵(質)押融資等金融創新業務。
3.優化綠色保險服務。各保險業機構要積極研發環保技術裝備保險、針對低碳環保類消費品的產品質量及責任保險,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加快研發科技保險、天氣指數保險,全面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鼓勵推廣電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為大眾綠色交通出行提供保險保障。鼓勵探索差別化保險費率機制,將保險費率與企業環境風險管理水平掛鉤,發揮費率杠桿調節作用,助力綠色經濟發展。鼓勵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功能,積極利用互聯網等先進技術,研究建立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主體的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實時開展風險監測,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及時提示風險隱患,高效開展保險理賠。鼓勵深度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完善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
4.拓寬綠色融資渠道。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為我市綠色信貸投放募集低成本資金。鼓勵各銀行銀行機構積極拓展綠色債券承銷、節能減排顧問、環保咨詢等綠色金融服務,促進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我市綠色產業。支持各保險業機構通過股權、債權等方式,為重點綠色項目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
(四)推動完善外部發展環境
1.構建綠色數據共享機制。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大與當地法院、工信、環保、住建等有關單位的溝通聯系,暢通信息獲取渠道,積極獲取包括環保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環境經濟政策以及減排進展、區域限批、行業準入等情況以及行政執法、掛牌督辦、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損害、嚴重環境失信、企業公共信用及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等信息,助力環境風險有效識別。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助力當地綠色產業、企業和項目數據庫建設,提升綠色客戶數據共享的便利度。
2.構建網絡科技賦能機制。各銀行業機構要積極對接“金服云”等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充分發揮平臺功能,實現政銀企信息對接共享,上線各類綠色金融產品,導入線上快貸等系統,滿足綠色融資需求,實現高效審批,提高綠色貸款覆蓋面、可得性和及時性。要積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建立覆蓋全流程的ESG信貸管理體系,在綠色金融領域的貸前、貸中、貸后等環節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綠色金融管理水平。
3.構建風險補償和外部激勵機制。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推動當地政府研究出臺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對節能低碳、生態環保項目的各類融資擔保和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政銀擔”“政銀保”等多方參與的風險分擔模式,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業務規模。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財政貼息、表彰獎勵、評先評優等支持。
4.構建綠色金融同業互促機制。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加強銀保合作,探索“綠色信貸+綠色保險”服務模式,保險機構為企業提供綠色保險產品,銀行機構為綠色保險投保企業提供信貸增信和利率優惠。
5.構建信息披露與市場約束機制。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探索建立市場化的氣候與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積極公開綠色信貸戰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發展情況。對涉及重大環境與社會風險影響的授信情況,應依據法律法規披露相關信息,接受市場和利益相關方的監督。鼓勵以各種有效方式與利益相關者進行溝通和互動,通過吸收利益相關者提出的建議和意見,改進本機構對環境和社會風險的管理。必要時可聘請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銀行機構履行環境和社會責任的活動進行評估或審計。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黨建引領
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黨建引領,提高思想認識,將綠色金融工作納入推進黨建高質量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黨委書記(支部書記)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轄區綠色金融改革工作親自抓、具體抓。
(二)健全組織領導
龍巖銀保監分局成立綠色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小商業銀行監管科,負責協調推動各項工作落實,組織經驗總結推廣。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成立綠色金融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綠色金融實施部門。
(三)強化監管推動
龍巖銀保監分局將加強綠色融資統計和監測,不斷完善綠色金融信息和數據統計報送制度,探索建立區域綠色保險統計制度。進一步完善銀行綠色金融評價機制,加大綠色金融在“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各機構監管科和各監管組每半年要回顧總結推進綠色金融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問題、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將總結材料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報送至分局牽頭科室。對于綠色資金投放不足或風險保障不力的銀行保險機構,通過監管約談、下發監管意見書、開展現場檢查等形式強化監管約束。
(四)開展宣傳與表彰
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大綠色金融宣傳力度,通過主流媒體和微信公眾號宣傳、舉辦專題講座、開展綠色金融知識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活動等形式,加強綠色金融知識、信息的傳播、交流與共享。龍巖市銀行業協會和龍巖市保險業協會要積極發揮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作用,組織成員單位加大對綠色金融良好做法、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對工作突出的機構開展評先表彰,充分發揮正向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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