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匯局24日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從優化跨境資金結算、完善銀行內部管理、強化跨境資金風險監測等方面,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這意味著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試點將推廣至全國。
據了解,《通知》所稱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是指我國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交易所涉貨物不進出我國一線關境或不納入我國海關統計的貿易,包括但不限于離岸轉手買賣、全球采購、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購買貨物等。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支持基于實體經濟創新發展需要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對相關跨境資金結算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二是鼓勵銀行完善內部管理,實施客戶分類,優化自主審核,提升服務水平,為真實、合規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三是強化風險監測管理,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加強風險監測管理,《通知》強調,銀行應從源頭做好風險防范,加強貿易背景審核。在業務辦理、監測管理以及內部監督過程中,發現企業涉嫌虛假或構造交易、騙取融資等異常行為的,應及時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外匯局分支機構報告,并按照銀行內控制度要求,調整企業的客戶風險分級,嚴格審核企業后續跨境資金結算業務。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B、C類的企業新型離岸國際貿易跨境資金結算業務按外匯局有關規定辦理。
據了解,央行、外匯局自2020年末起在海南、蘇州工業園區、廈門等地區先后開展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試點,其中,海南當年7月即已開展試點,打造洋浦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先行區”,截至2020年底,洋浦經濟開發區就共計完成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收支額約11.35億美元,為上年全年收支付總額的7倍有余。今年11月11日,兩部門發布《關于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之推廣至全國范圍。
“鼓勵創新、包容審慎”是央行、外匯局在推進業務創新時一以貫之的態度,針對此《通知》,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密切跟蹤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創新發展,主動回應市場訴求,指導銀行持續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
該《通知》將于2022年1月24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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