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銀保監復〔2021〕87號
蘆溪農商銀行:
你行《江西蘆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申請審批萍鄉市安興投資有限公司股東資格的請示》(蘆農商行字〔2021〕241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19年第9號),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萍鄉市安興投資有限公司受讓萍鄉市毛家灣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金海岸實業有限公司、萍鄉市東風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江西萍水相逢農副產品開發有限公司四家股東持有的你行全部股份共計1602.5264萬股,受讓后上述四家股東不再持有你行股權,萍鄉市安興投資有限公司持有你行股份1602.5264萬股,占你行總股本的7.854%。
二、你行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完成上述股權轉讓事宜。請你行按照程序完成股東、股金變更后,依法進行相關的變更登記等工作。
三、你單位應當自我分局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修改章程相應條款并書面報告我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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