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銀保監復〔2022〕74號
南昌大豐村鎮銀行:
你行《關于何勇同志擬任南昌大豐村鎮銀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請示》(南村銀字〔2022〕50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何勇南昌大豐村鎮銀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2022年5月20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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