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引導銀行業保險業發展綠色金融,積極服務兼具環境和社會效益的各類經濟活動,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指引》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指引》印發背景是什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工作,《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強化綠色發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發展綠色金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的支持”。銀保監會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持續構建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發展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發展的支持,出臺《指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是進一步強化綠色金融政策的指導性。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建立健全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管理制度,有利于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防范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有效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二是進一步拓寬綠色金融政策的覆蓋面。近年來我國銀行業逐步建立了涵蓋監管指引、統計制度、指標評價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保險業在發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綠色保險方面也取得了積極成效。建立銀行業保險業統一適用的綠色金融指引,有利于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補齊制度短板,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切實加強綠色金融管理,推動保險業在綠色投融資和風險管理等方面進一步發揮積極作用。
三是進一步提升綠色金融政策的有效性。當前我會已出臺一系列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文件,銀行保險機構在重視程度和執行效果上還存在差異。建立具有規范性的綠色金融指引,有利于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強綠色金融組織管理、制度建設和流程管理,完善內控管理和監督機制,進一步推動各項綠色金融政策落地見效。
二、《指引》有哪些重點內容?
《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防范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銀行保險機構應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環境、社會、治理信息披露和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指引》明確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承擔綠色金融主體責任,負責確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高級管理層負責制定綠色金融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明確職責和權限。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建立綠色金融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鼓勵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
《指引》強調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堅持穩中求進,調整完善信貸政策和投資政策,積極支持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建設,支持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減污、降碳、增綠、防災,實施清潔生產,促進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落實碳排放、碳強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盤謀劃,有保有壓、分類施策,防止“一刀切”和運動式減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同時,漸進有序降低資產組合的碳強度,最終實現資產組合的碳中和。
《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加強投融資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資盡職調查,加強授信和投資審批管理,通過完善合同條款督促客戶加強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完善貸后和投后管理。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提升綠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異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優化對小微企業融資、線上融資等業務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支持“一帶一路”綠色低碳建設。
《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內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建立綠色金融考核評價體系,落實激勵約束措施,完善盡職免責機制,確保綠色金融持續有效開展。明確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綠色金融監管職責,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業務的指導和評估。
三、《指引》實施過程中有哪些需要重點把握的問題?
一是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峰碳中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把握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科學把握金融服務的節奏和力度,先立后破、通盤謀劃,有保有壓、分類施策,在積極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同時,切實保障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嚴格按照各行業、各地區碳達峰時間表和路線圖,平穩有序調整優化投融資結構,防止“一刀切”和運動式減碳。
二是認真落實綠色金融政策要求!吨敢诽岢鐾七M綠色金融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包括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防范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等三個方面。加大對綠色發展的支持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內容,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綠色低碳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將更多金融資源投入到綠色低碳發展領域,切實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作為國際通行的投融資理念,是綠色金融管理的一個重要支柱,銀行保險機構要將環境、社會和治理要求納入業務管理流程和風險管理體系,持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在支持實體經濟綠色發展的同時,銀行保險機構也應重視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三是立足經營實際完善綠色金融管理!吨敢愤m用范圍涵蓋了不同性質、類型和規模的金融機構,提出了一些具有指導性、原則性的政策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在政策執行過程中要結合自身職能定位和經營實際,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開展綠色金融管理工作。銀行機構應將綠色金融政策要求融入信貸管理全流程,加大對綠色發展的信貸支持,加強風險管理。保險機構要從資產端和負債端兩方面著手,積極開展綠色保險和資金運用,加大對綠色低碳發展的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持。
此外,為確保政策平穩有序實施,《指引》附則中專門設置了政策過渡期,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按照政策要求,在1年內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流程。
四、下一步銀保監會在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方面有哪些工作考慮?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管引領,推動銀行業保險業持續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
一是完善綠色金融領域政策框架。健全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相關政策,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完善綠色金融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加強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和綠色金融統計工作,協同推進氣候投融資工作。
二是提升綠色金融創新與服務能力。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深入研究經濟綠色低碳轉型路徑,積極穩妥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對碳減排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促進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創新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加強專業培訓和人才儲備,優化績效考核,有效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能力。
三是加強綠色低碳轉型風險管理。指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探索環境和氣候風險管理工具和方法。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對符合國家產業規劃、有效益、有市場、有競爭力的優質企業和項目繼續給予金融支持,保障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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