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是激活農村商品流通,保障農村市場供應,繁榮城鄉經濟的重要力量,天生具有連接城鄉兩端、服務農業種養供銷、聯系農民生產生活的組織體系和信息優勢。《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中發〔2021〕1號)提出,“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健全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綜合平臺”。
近期,福建銀保監局指導三明分局出臺《金融助力供銷社綜合改革服務鄉村振興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動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對接供銷社“三位一體”綜合改革,進一步健全金融支持鄉村振興配套機制,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改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促進全面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意見》旨在實現三項目標:一是信貸融資實現穩增長,向供銷社及其社屬企業和通過供銷社服務渠道投放的融資總額每年增速力爭高于10%;二是網點融合實現全覆蓋,力爭年內實現11個縣(市、區)綜合金融服務站縣域全覆蓋;三是合作融通實現多創新,力爭每家機構至少創新1項特色金融產品或服務品牌。
《意見》提出打造金融助力支撐體系的五項具體措施:打造“一站式”服務。結合供銷社鄉鎮惠農綜合服務中心試點,推動小額便民點、供銷社基層社、益農信息社業務交叉融合,加強與地方政務中心、社保局、農業農村局等政府部門戰略合作,打造集金融、電商、信息、民生、服務于一體的“惠農驛站”。推進“兩權”合作。結合供銷社基層組織改造提升工作,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供銷社主體融合,著力打造以股權、債權為載體的互利合作架構。對接三類主體。結合供銷社培育壯大運營實體工作,對接供銷社、合作社聯合社、助農機構三類主體,夯實“三農”服務基礎。探索四種模式。進一步深化與供銷社戰略合作,圍繞“供銷社+擔保公司”“聯合社+擔保基金”“抵質押+收儲”“評級+信用”四類信貸模式,提供適合當地特色農業主導產業和供銷社的金融產品,推動金融服務資源下沉。助力五個環節。結合供銷社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圍繞供、產、運、加、銷五個環節,創新農業產業鏈金融產品。
下一步,福建銀保監局將指導三明分局加強動態監測與分析評價,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強化金融資源與供銷社“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的有效對接、深度融合,同時,及時總結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經驗,加大宣傳引導力度,推廣好措施、好做法,形成以點帶面示范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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