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鎮銀行事件發酵已接近3個月。近日,事件迎來新進展,四家涉事村鎮銀行選舉產生了新的董事長、監事長。
從“存款容易取款難”,到“儲戶被賦紅碼”,事件屢屢刷新網友想象力。如今又有消息爆出“儲戶在度小滿上購買的禹州新民生’存款產品’變更為’理財產品’”的消息。7月5日晚間,度小滿就此事作出回應:度小滿未對相關產品頁面進行任何修改。度小滿與上述銀行合作均為存款合作,從未開展理財產品的合作。
一系列惡性事件讓四家河南村鎮銀行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也將農村中小銀行普遍存在的公司治理、股權結構等問題暴露無遺。
01
河南村鎮銀行事件全梳理
4月中下旬,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上蔡惠民村鎮銀行、柘城黃淮村鎮銀行、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等4家河南村鎮銀行,先后以系統維護為由,暫停電子賬戶提現功能。
四家村鎮銀行線上取款難問題引發關注。據媒體調查統計,事件一共牽涉到40萬儲戶,400億元金額,平均每個儲戶有10萬元無法正常取出。
4月30日,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回應,銀保監會高度關注河南等地個別村鎮銀行有人涉嫌違法及線上服務渠道關閉問題,已責成當地銀保監局密切配合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迅速開展調查核實,積極穩妥處置。目前,相關村鎮銀行營業網點存取款業務正常開展。凡依法合規辦理的業務均受到國家法律保護。銀保監會將密切關注事件調查進展,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月18日,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稱,4家村鎮銀行股東——河南新財富集團通過內外勾結、利用第三方平臺以及資金掮客等吸收公眾資金,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
6月18日,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4月19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河南新財富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犯罪立案偵查。現初步查明,2011 年以來,以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呂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涉嫌利用村鎮銀行實施系列嚴重犯罪。目前,案件偵辦取得積極進展,公安機關已抓獲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封、扣押、凍結一批涉案資金、資產。
6月18日,河南銀保監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金融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禹州新民生等村鎮銀行線上交易系統被河南新財富集團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實已初步查明,相關資金情況正在排查。
6月20日,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上蔡惠民村鎮銀行、柘城黃淮村鎮銀行、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等4家河南村鎮銀行分別在其官網發布公告稱,“按照金融管理部門要求,從即日起開展線上客戶資金信息登記工作。凡我行線上交易系統關閉后不能正常辦理業務的客戶均需登記,請完整、真實、準確填寫相關信息。”
7月1日,河南銀保監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消息稱,鑒于該省禹州新民生等4家村鎮銀行案件偵辦取得重大進展,有關部門正在甄別信息,研究制定處置方案。提醒相關客戶通過線上程序抓緊登記,如實登記。
7月4日,上蔡惠民村鎮銀行、柘城黃淮村鎮銀行、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均發布公告表示,根據《公司法》和銀行章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相繼召開了2022年第一次或第二次股東大會,調整了董事、監事,也召開了董事會、監事會,選舉產生了新的董事長、監事長,通過了高級管理人員名單。
02
風險源頭:股權管理缺失
目前我國共有中小銀行3991家,包括城市商業銀行147家,農村信用社(包含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信社)2196家,村鎮銀行1651家,總資產92萬億元,這些中小銀行總資產在銀行業總資產比例中占比是29%。
由于歷史原因和自身局限性,農村中小銀行是風險相對高發的領域,近幾年宏觀經濟下行壓力更是讓農村中小銀行風險問題加速暴露。央行3月末發布的《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結果》顯示,農合機構和村鎮銀行風險最高,高風險機構數量分別為186家和103家。
追溯風險源頭,這部分中小銀行的股權管理缺失、公司治理不力、風險內控制度薄弱,是導致出險的根本原因。從目前河南村鎮銀行事件披露的信息來看,四家村鎮銀行就是因為這幾項原因,最終淪為了大股東的提款機。
2018年至2020年,銀保監會曾開展為期三年的股東股權專項整治,規范和提升農村中小銀行股東股權管理和公司治理。專項整治涉及遼寧、內蒙古呼和浩特、新疆、河南、貴州等多個地區的農商行及村鎮銀行。對違規持股、操縱機構正常經營、利用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突出問題加大懲治力度,累計對4000余名股東限制表決權、責令轉讓股權60余億股。
在強化股東治理和公司治理的同時,兼并重組成為中小銀行風險化解的重要方式之一。2020年9月以來,已有20多家中小銀行實現合并,山西銀行、遼沈銀行、四川銀行等兼并重組后的區域性銀行已陸續開業,6月份中原銀行也完成了河南省城商行改革重組。村鎮銀行、農信社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兼并重組步伐也呈現加速趨勢。
03
六大措施化解中小銀行風險
“總體上看,中國中小銀行運行是平穩的,發展也是健康的,盡管還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個別機構風險比較高,有的還涉嫌違法犯罪,但總體而言,風險是完全可控的,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依法受到保護的,金融監管部門也會不遺余力地做好相關工作。”近期,銀保監會副主席肖遠企談及化解風險的六點考慮:
一是堅持改革化險一體推進,統籌推進中小銀行的改革和化險,重在公司治理和機制建設,重在培育中小銀行發展和防控風險的內生動力,落實各方責任,對于個別的重點機構,“一行一策”,制定深化改革和風險化解的方案。
二是不斷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主要是要做實中小銀行不良資產分類,加大撥備計提和不良貸款的處置力度,豐富處置渠道,同時也為中小銀行處置不良貸款提供一些政策支持。
三是推動多渠道補充資本。主要是統籌中小銀行內源性資本補充和借助外部市場的資本補充,以及利用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的資本補充機制。用好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債券來補充資本這一機制,提升中小銀行的資本實力。
四是完善公司治理。主要是探索推進中小銀行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進一步有機融合,構建符合小法人實際、簡單實用的公司治理安排。因為有些小銀行規模非常小,資產規模、負債規模只有幾億、幾十億。所以在法人治理方面,要根據這些機構的特點,包括規模、業務復雜程度、風險防控的要求,構建簡單、管用的公司治理安排。同時,積極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提升專業思維、專業素養和專業方法,對于股東行為和股權管理方面,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特別是要約束大股東的行為,嚴防違規關聯交易,嚴厲打擊違法犯罪。
五是強化科技賦能,促進中小銀行數字化轉型,用科技手段來鞏固中小銀行在支農支小領域的傳統優勢。
六是優化機構布局,進一步構建有差異化、特色化、相互合作、相互競爭的機構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提高中小銀行服務實體經濟、有效防控風險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近期發文表示,將持續壓降高風險金融機構數量,力爭“十四五”期末,全國高風險金融機構數量壓降至200家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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