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銀保監復〔2022〕61號
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大理祥云支行開業的請示》(云紅銀發〔2022〕118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同意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祥云支行開業。
二、機構名稱: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祥云支行
簡 稱:云南紅塔銀行大理祥云支行
英文名稱:YUNNAN HONGTA BANK CO.,LTD. DALI XIANGYUN SUB-BRANCH
三、機構住所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縣祥城鎮清紅路219號。
四、經營范圍:在云南紅塔銀行大理分行授權內經營相應業務。主要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理財、基金銷售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五、你行應當在收到我分局開業核準文件之日起10日內到我分局領取金融許可證,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領取營業執照,該支行應在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業。未能按期開業的,你行應當在開業期限屆滿前1個月向我分局提出開業延期報告。開業延期不得超過一次,開業延期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未在規定期限內開業的,本開業批復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開業許可注銷手續,收回金融許可證,并予以公告。
未盡事宜請按中國銀保監會有關規定辦理。
中國銀保監會大理監管分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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