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曲銀保監罰決字〔2022〕37號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個人姓名
單位
名稱
中國民生銀行(600016)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樊利軍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貸款調查、資金支付管理、貸后管理嚴重不盡職,貸款形成風險,發生涉刑案件。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行政處罰決定
罰款人民幣35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中國銀保監會曲靖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2年8月22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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