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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銀保監復〔2022〕563號
上海農商銀行:
你行《上海農商銀行關于終止塘灣分理處營業的請示》(滬農商行總務〔2022〕64號)收悉。根據《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同意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塘灣分理處終止營業,該分理處的原業務由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吳涇支行接收。
你行應妥善處理網點終止營業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對社會公眾的公告、解釋。你行應自本批復之日起的10日內將上述分支機構的《金融許可證》上繳并對外進行機構退出公告,同時及時辦理企業注銷手續,并在完成相關變更手續后1個月內進行報告。
此復。
上海銀保監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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