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文)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蘇銀保監罰決字〔2022〕16號
被處罰
當事人
個人
姓名
吳建文
單位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
名稱
主要負責人姓名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
行政處罰決定
警告,罰款6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江蘇監管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2年10月11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