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銀保監復〔2022〕84號
濟寧高新村鎮銀行:
你行《關于核準張濤同志任職資格的請示》(濟高銀發〔2022〕97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經審查,核準張濤濟寧高新村鎮銀行董事任職資格。你行應在本批復文件下發之日起3個月內安排張濤到任,并向我分局報告。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中國銀保監會濟寧監管分局
2022年10月18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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