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是城市建設的重要參與者,是推動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力量,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是發展普惠金融的必要舉措,也是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促進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近日,為進一步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務覆蓋面、可得性和滿意度,助力解決新市民在創業、就業、住房、醫療、養老、教育等領域的急難愁盼問題,福建銀保監局等13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措施》(閩銀保監發〔2022〕135號)(以下簡稱《措施》),以期推動新市民金融服務供給與需求相平衡,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效率,更好地滿足福建廣大新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明確新市民金融服務的六大重點領域
《措施》明確了新市民金融服務重點領域。一是提高新市民信貸服務覆蓋面和滿意度。全面排查新市民無貸戶,形成“首貸戶”拓展白名單,主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持續優化新市民“有貸戶”服務,推廣“隨借隨還”模式,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
二是積極滿足新市民住房安居金融需求。在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購買、裝修改造、運營管理、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環節,提供專業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務;積極打造住房租賃信息服務平臺,支持“平臺+金融+主體+租賃產品和服務”四位一體綜合服務模式。
三是優化新市民日常生活及其子女教育金融服務。將金融服務精準嵌入新市民生活需求場景,圍繞新市民職業技能培訓、子女教育等領域,開發差異化的消費信貸產品,合理設置申貸條件,合理定價。
四是提高新市民健康保險保障水平。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覆蓋廣泛、投賠便捷、價格親民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更多覆蓋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較高的費用及政策范圍外費用;支持已參加我省基本醫保的新市民使用個人賬戶、家庭共濟賬戶購買與基本醫保相銜接的定制型商業醫療保險產品。
五是優化新市民養老金融服務供給。創新開發養老儲蓄、養老理財、養老保險等金融產品,引導相關機構將資金優先投向本地養老產業;鼓勵吸納新市民就業較多的企業為新市民投保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提供繳費補貼支持。
六是做好民生領域資金監管。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及總包代發工資制度,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信息化建設,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
對金融機構服務新市民的能力建設提出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還對銀行保險機構金融服務能力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數字化轉型。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強化自身數據能力建設,在做好數據安全管理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充分利用內外部信息資源,拓寬融資服務場景,創新優化融資模式,改進業務審批技術、信用評價體系和風險管理模型,建設數字化運營服務體系和金融服務生態。
二是構建新市民“網格化”金融服務體系。積極推動將新市民金融服務納入地方基層治理“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社區網格化管理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在新市民群體集中的商圈、園區、開發區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聯合政府及職能部門積極探索設立金融顧問。
三是提高新市民金融專業服務能力。積極梳理內部規章制度,修訂新市民金融服務相應條款,完善新市民身份核定流程,鼓勵在現有產品基礎上擴大適用范圍;在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綜合績效考核、營銷費用、不良容忍度、盡職免責機制等方面對新市民金融服務進行合理安排。鼓勵有條件的機構成立專門部門、組建專門團隊、開發專屬產品、采取專業化運作,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大力推廣“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發揮典當行“靈活、快速、便捷”特點,滿足新市民應急融資需求。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創新普惠金融產品,進一步發揮商業保理、融資租賃機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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