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報送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要求,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報的基礎上,經研究,確定了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名單。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在先行城市(地區)所在地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參加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名單有: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等36個先行城市或地區。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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