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寧夏彭陽農商銀行(以下簡稱:彭陽農商銀行)股權變更的申請被監管否決。具體為,該行法人股東寧夏城建機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城建機械)擬受讓寧夏陽陽國際酒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陽陽國際酒莊)股份的請示被否決。
在此之前,年內浙江淳安農商銀行和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的股權變更也曾被否。
緣何被否?
此前,彭陽農商銀行提交了法人股東寧夏城建機械擬受讓寧夏陽陽國際酒莊股份的請示。10月12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固原監管分局作出批復,不同意彭陽農商銀行此次股權變更。
關于被否的原因,根據監管的批復,受讓方寧夏城建機械凈資產占全部資產比例、權益性投資余額占凈資產比例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六十二條“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股權變更,受讓人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相應發起人(出資人)資格條件”和第十一條關于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應符合年終分配后,凈資產不低于全部資產的30%(合并會計報表口徑),權益性投資余額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含本次投資金額,合并會計報表口徑)條件的規定。
天眼查數據顯示,寧夏城建機械也是寧夏彭陽農商銀行的股東之一,目前持有該行4.02%的股權,是該行的第八大股東。寧夏陽陽國際酒莊持有該行4.66%股份,為第六大股東。彭陽農商銀行的第一大股東為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06%。
公開資料顯示,寧夏城建機械成立于2013年,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是一家以從事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年內第三例
從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披露的信息來看,銀行股權變更被否決的案例往往較為罕見,通常公司提交股權變更請示后,基本都會批復同意。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年內,被各地金融監管局否決的金融機構股權變更案例除了此次的彭陽農商銀行,還有浙江淳安農商銀行和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的股權變更被否。
7月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發布信息,浙江淳安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擬受讓方淳安縣青溪新城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不符合 《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股東條件,不予許可該司受讓銀行股權的事項。
8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主發起行齊商銀行的主要審慎監管指標不符合監管要求,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的資質條件,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不同意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股權變更申請事項。
從被否的原因來看,彭陽農商銀行和浙江淳安農商銀行的股權變更被否原因均觸犯《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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