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資本新規明年起將正式實施,11月1日,來自金融監管總局官網信息,為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商業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水平,金融監管總局制定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資本辦法》構建了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按照商業銀行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劃分為三個檔次,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同時設置72.5%的風險加權資產永久底線,替換原并行期資本底線安排,為商業銀行持續提升風險管理水平打下堅實基礎。
劃定三檔資本監管方案
《資本辦法》由正文和25個附件組成,共計約35萬字,由正文和25個附件組成,正文重點突出總體性、原則性和制度性要求。附件細化正文各項要求,明確具體的計量規則、技術標準、監管措施、信息披露內容等。
《資本辦法》構建了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按照商業銀行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劃分為三個檔次,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其中,規模較大或跨境業務較多的商業銀行劃為第一檔,對標資本監管國際規則;規模較小、跨境業務較少的商業銀行納入第二檔,實施相對簡化的監管規則;第三檔主要是規模更小且無跨境業務的商業銀行,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要求,引導其聚焦縣域和小微金融服務。
從更為細化的內容來看,第一檔商業銀行需符合并表口徑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500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境外債權債務余額30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且占并表口徑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的10%(含)以上任一條件。
第二檔商業銀行則需要符合并表口徑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10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且不符合第一檔商業銀行條件;并表口徑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小于100億元人民幣但境外債權債務余額大于0以上任一條件。
第三檔商業銀行是指并表口徑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小于100億元人民幣且境外債權債務余額為0的商業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差異化資本監管不降低資本要求,在保持商業銀行業整體穩健的前提下,激發中小商業銀行的金融活水作用,減輕商業銀行合規成本。
此前有機構測算,劃入第一檔商業銀行的預計多為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及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業務規模較大的城商行和農商行,另外部分外資商業銀行在國內的子商業銀行或將因滿足境外債權債務標準而劃入第一檔商業銀行;劃入第三檔商業銀行的預計多為小型農商商業銀行,預計劃入第二檔的商業銀行數量將最多。
設72.5%風險加權資產永久底線
信用風險方面,《資本辦法》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包括信用風險權重法和內部評級法、市場風險標準法和內模法以及操作風險標準法,提升資本計量的風險敏感性。
一方面,參照國際標準,完善監督檢查內容。設置72.5%的風險加權資產永久底線,替換了原并行期80%的資本底線要求;完善信用、市場和操作風險的風險評估要求,將國別、信息科技、氣候等風險納入其他風險的評估范圍。
另一方面,銜接國內現行監管制度,促進政策落實。完善商業銀行賬簿利率、流動性、聲譽等風險的評估標準;強調全面風險管理,將大額風險暴露納入集中度風險評估范圍,明確要求運用壓力測試工具,開展風險管理,確定資本加點要求。
上述金融監管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測算顯示,《資本辦法》實施后,銀行業資本充足水平總體穩定,平均資本充足率穩中有升。單家銀行因資產類別差異導致資本充足率小幅變化,體現了差異化監管要求,符合預期。
據悉,《資本辦法》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并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安排包括以下兩方面:一是對計入資本凈額的損失準備設置2年過渡期,其間逐步提高非信貸資產損失準備最低要求,推動商業銀行合理增提損失準備,平滑對資本凈額的影響。二是對信息披露設置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商業銀行根據所屬檔次、系統重要性程度和上市情況,適用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穩妥開展信息披露工作,穩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
在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看來,《資本辦法》是對我國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辦法的全面修訂,按照商業銀行規模和業務不同,將商業銀行劃分為第一檔、第二檔、第三檔三個檔次,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在資本要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信息披露等要求上分類對待、區別處理。大大提高資本監管與銀行實際的針對性和匹配性,既加強對大中型商業銀行的資本監管,推動銀行業保持發展穩健性;又適當降低中小商業銀行合規成本,引導其聚焦于服務縣域和小微企業。
“此外,在全面注冊制改革正式落地的背景下,新規將更好地支持商業銀行通過資本市場融資,豐富資本補充形式,拓寬資本補充渠道,一定程度有助于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發育,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董希淼如是說道。
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表示,《資本辦法》對銀行經營的影響:第一,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的調整將使得優質企業、中小企業資本占用下降,信用卡業務資本消耗也將明顯改善,同時鼓勵穿透法計量資管產品,將有助于商業銀行優化業務結構。第二,鑒于信用風險暴露劃分所需基礎信息及顆粒度大幅細化,《資本辦法》將促使銀行進一步完善管理、數據和系統基礎建設,夯實精細化風險經營能力。第三,由于在修訂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對銀行業整體資本充足水平穩定性的影響,同時還設置了過渡期安排,確保實施工作穩妥有序,故《資本辦法》的出臺不會對銀行經營帶來較大資本壓力。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