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來源:同花順(300033)iFinD 圖蟲創意/供圖 黃鈺霖/制表 本版制圖:彭春霞 |
證券時報記者 黃鈺霖
農信改革正穩步推進。新年伊始,廣西、海南兩地相繼傳佳音。
據海南省聯社微信公眾號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已于近日批復同意籌建海南農村商業銀行(下稱“海南農商行”);“廣西農信”微信公眾號也宣稱,廣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獲批籌建。
在此之前,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遼寧農商銀行、河南農商聯合銀行、山西農商聯合銀行等已獲批籌建,并陸續揭牌開業。去年,包括廣西、海南在內,多地政府均透露了農信系統深化改革的方案。伴隨改革構想的紛紛落地,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建設正在有序推進。
兩家新銀行“呼之欲出”
近日,“海南農信”微信公眾號信息顯示,12月2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復同意籌建海南農商行;“廣西農信”微信公眾號也透露,廣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已獲批籌建。
不過,截至記者發稿,相關文件暫未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上予以披露。
據了解,廣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從傳出組建到獲批籌建,歷時近一年。早在2023年1月1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稱“廣西區聯社”)即召開第二屆社員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廣西區聯社改制組建廣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的有關提案,并形成決議。
海南農商行的籌建同樣也謀劃已久。2023年5月24日,新三板掛牌銀行瓊中農信發布公告稱,將與海南省聯社、海口農商行等20家機構,采取新設合并方式組建海南農商行。海南農商行成立后,將注銷20家機構的法人資格,相關機構的全部資產、業務、債權債務等均由海南農商行直接承接。
目前,上述新銀行的組建工作已如火如荼開展,比如實施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開業申請等。與此同時,廣西、海南當地政府也實時提供“助攻”——發行中小銀行專項債,補充新銀行的資本金。
去年12月,廣西發行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27.8億元,品種為記賬式固定利率付息債,債券期限為10年期。根據披露信息,該筆專項債券將用于階段性注資廣西區聯社改革后新設的機構,支持其補充資本。同月,2023年海南省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一期)也公告將發行,計劃發行金額100億元。該筆資金將以間接入股方式,認購擬成立的海南農商行股份,補充其資本金。
多地農信改革取得成效
2022年4月,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掛牌開業,拉開了新一輪農信社改革的序幕。據悉,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由浙江省內全部法人農信機構入股組成,注冊資本50.25億元。
緊隨浙江“破冰”,各地省聯社改革駛入了快車道。2023年,遼寧農商銀行、河南農商聯合銀行、山西農商聯合銀行獲批籌建,并相繼揭牌開業。目前,國內已有4家省聯社完成改制。
去年,除廣西、海南外,甘肅、四川、新疆等地也陸續提出了新一輪農信系統深化改革目標。
甘肅省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有序推進高風險機構化險,穩妥推進農信社改革,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稱“新疆自治區聯社”)黨委書記鄭育峰去年3月公開透露,將組建新疆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此后,新疆自治區聯社改革動作頻頻。2023年11月底,新疆喀什農商行發布公告稱,為推動新疆自治區聯社擬啟動的喀什地區農合機構以地州為單位統一法人改革,該行將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摘牌;12月,由阿克蘇地區5家農商銀行和3家農信社合并組建的阿克蘇塔里木農商行宣布開業,這也是新疆自治區聯社以地州為單位進行統一法人改革的“第一單”。
四川省聯社改革方案則在近期傳出新動向。去年年初,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四川省貫徹〈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實施方案》顯示,該省將“積極申請組建省級農商銀行,穩妥推進符合條件的地區組建市級統一法人農商銀行”。近日,有市場消息稱四川省級農商行暫定名為“四川農商聯合銀行”,這與早前“省級農商銀行”的提法不符,不過目前該消息并未得到公開確認。
省聯社改革四大路徑
值得一提的是,基于“一省一策”原則,國內已有4家省聯社完成改制,組建了省級農商聯合銀行或省級農商銀行,廣西、海南兩地農信社改革方案也成功獲批,但各地采取的方案有所不同。
此前,針對省聯社改革討論較多的模式共有四種:一是成立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二是組建省農商聯合銀行;三是改制為金融控股公司;四是改制為金融服務公司。除第四種外,目前國內均已有了相關的實踐案例。
其中,遼寧、海南采用“成立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模式,組建省級農商銀行。“采用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資源,提升經營管理合力和執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規模優勢。”招聯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表示,該模式適用于部分經營區域較小、機構數量不多的省區。
相較而言,浙江、河南、山西、廣西等地則選擇了“省級農商聯合銀行”模式。“雖然名稱都是‘農商聯合銀行’,但仍然有所區別。”董希淼說,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由浙江省內全部法人農信機構入股組成,屬于“下參上(自下而上參股)模式”;河南農商聯合銀行、山西農商聯合銀行則為“上參下(自上而下參股、控股)”模式,“這類似之前討論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由新成立的農商聯合銀行參股,甚至控股轄區內的農商行、農信社。”
此外,廣東農信改革的模式更為特殊。2023年2月,東莞市政府印發的文件顯示,經廣東省政府同意,東莞農商行和普寧農商行的管理權從廣東省聯社整體移交至東莞市政府。此后,廣東農信系統呈現“N+1”的格局——多家脫離省聯社系統的農商行分別管理一部分農商行、省聯社繼續管理一部分農商行的多銀行集團并存。
“金融服務公司模式的實際意義不大。”董希淼說,對多數省區而言,省農商聯合銀行模式適用范圍更廣,省級農商銀行也可以探索設立。
對于中小銀行自身如何進一步做好改革化險工作,董希淼認為,應堅持“因地制宜”原則,按照“一省一策”要求,設計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具體方案。“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點和次序應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應將化解風險放在首位,適當組建市級農商銀行和省級農商銀行,而東部地區重在提升法人機構的競爭力。”董希淼說。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