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5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試行)。力爭通過5年左右時間,基本形成“教科書式”的監管模式和行業標準,行業機構定位得到校正、功能發揮更加有效、經營理念更加穩健、發展模式更加集約、公司治理更加健全、合規風控更加自覺、行業生態持續優化,推動形成10家左右優質頭部機構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態勢。到2035年,機構監管體系完備有效,行業機構治理水平全面提高,行業作為直接融資“服務商”、資本市場“看門人”、社會財富“管理者”的功能得到更為充分的發揮;形成2至3家具備國際競爭力與市場引領力的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力爭在戰略能力、專業水平、公司治理、合規風控、人才隊伍、行業文化等方面居于國際前列。到本世紀中葉,形成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全球領先的現代化證券基金行業,為中國式現代化和金融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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