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白城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因制作虛假貸款資料,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交易背景審核不到位,致使貸款資金被挪用;內控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員工違法犯罪行為,被罰款135萬元。
劉長倫(時任農行通榆支行科員)、朱明(時任農行通榆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二人對農行白城分行制作虛假貸款資料,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的行為負有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十年。
楊明(時任農行通榆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對農行白城分行制作虛假貸款資料,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內控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員工違法犯罪行為事項負有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二十年。
李潤和(時任農行白城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對農行白城分行貸前調查不盡職,交易背景審核不到位,致使貸款資金被挪用;內控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員工違法犯罪行為事項負有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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