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抓消費旺季、激發消費活力,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讓利”的原則,聚焦零售、餐飲行業,濟寧市商務局開展2025年濟寧市迎新春消費季零售餐飲消費券惠民活動,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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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2025年1月28日—2025年3月31日(實際時間根據消費券核銷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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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范圍
(一)參與企業條件
1.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遴選申報的實體型零售企業(“實體型零售企業”指百貨商店、超市、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等)、餐飲企業。
2.交易發生地在濟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使用發票的實體型零售企業、餐飲企業。
3.企業有對公賬號,不得拒收本次活動消費券;自身有能力在政府消費券補貼之外,給予消費者一定程度的優惠讓利。
4.誠信經營,保證商品質量沒有變相加價、虛假宣傳等欺詐行為;企業及企業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協助他人套取活動資金、參與作弊、開展虛假交易等。一旦發現有套現、作弊、虛假交易、洗錢等情況的,相關部門將按規定嚴肅處理,并向違法違規企業索回相應損失。
5.活動結束后,消費券參與核銷企業根據濟寧銀行提供的對賬數據,對于涉及的補貼資金開具相關發票。
6.餐飲企業要積極推廣提供“小份菜”“小份飯”等分餐模式,引導提醒消費者適量點餐、按需點餐,減少食物浪費,向消費者主動提供打包服務,引領勤儉節約的良好社會風尚。
7.遵守本次活動各項規則,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并實施優惠讓利方案。活動期間,企業需在店內鋪設海報、易拉寶等宣傳物料,引導消費者參與活動。
(二)領券主體
領取零售、餐飲消費券時手機GPS定位濟寧(不限戶籍、需下載注冊“慧濟生活”APP)的個人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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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方式
(一)發放平臺及數量
消費券發放平臺為濟寧銀行“慧濟生活”APP。用戶可在“慧濟生活”APP上領取消費券,類型分為零售類消費券和餐飲類消費券。消費券共計發放1500萬元(零售類、餐飲類消費券分別發放1000萬元、500萬元),分40元(零售類10萬張、餐飲類5萬張,滿200元可用)、60元(零售類5萬張、餐飲類2.5萬張,滿300元可用)、100元(零售類3萬張、餐飲類1.5萬張,滿500元可用)。
(二)發放規則
2025年1月28日—3月31日,共發放9輪,每輪為一個周期,每人每個發券周期每個面值消費券可分別領取一張,先到先得,領完為止。上一輪由于消費券逾期未使用而沉淀的資金,結轉到下一輪繼續投放。活動期間,活動組織方將根據活動執行、市場反饋情況,適當調整活動規則和時間。
(三)領取方式
消費者掃碼下載“慧濟生活”APP,下載后進行注冊并綁卡。注冊后打開“慧濟生活”APP—“我的”—“銀行卡”—“添加銀行卡”(支持多家銀行儲蓄卡綁定支付)。
注冊登錄后,定位“濟寧”,進入“慧濟生活”APP首頁“惠民消費券”—“濟寧市消費券”—“專區領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領取成功后,可通過“慧濟生活”APP—“我的”—“優惠券”查看。點擊“優惠券”—“去使用”可查看適用商家。
(四)使用規則
1.消費券領取成功后,到店消費時使用“慧濟生活”APP買單方式核銷;消費券可在滿足條件的商家折扣基礎上使用,僅限線下到店使用。
2.消費券使用范圍:領取零售、餐飲消費券的個人消費者在濟寧市商務局官方網站發布的《2025年濟寧市迎新春消費季零售餐飲消費券參與核銷企業及其所屬門店名單》的范圍內用券消費。
3.“慧濟生活”APP將通過大數據分析消費券持有者的消費習慣、所處位置等信息,向用戶推薦適宜的消費項目和商家。
4.消費者進行線下消費時,若消費行為滿足消費券使用規則,可選擇使用消費券抵扣相應金額,每筆消費限用一張消費券,零售類和餐飲類消費券不可通用。
5.消費券應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
6.消費券不可與2025年濟寧市以舊換新補貼優惠疊加使用。
7.消費券逾期自動作廢,過期時間以券面展示時間為準,消費券過期不補發。
8.消費券不可提現,不可轉贈、轉讓他人,不可為他人付款,不可售賣。
9.使用消費券的交易如發生退款、撤銷,則視為用戶放棄優惠,退款金額僅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消費券部分不退還,且該次優惠次數視為已使用。
10.用戶需在濟寧市本地方可領取、核銷消費券。用戶領取、核銷消費券時均需打開手機GPS定位,并將“慧濟生活”APP左上角地域設置為濟寧市。
編輯:劉黛眉 張家輝
審核: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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