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日對外發布《關于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銀行卡業務,自3月1日起實施。
新政發布后,“在內地直接辦理港澳銀行卡”、“可以不用去香港開戶買港股了”的說法在社交平臺快速傳播。
“有客戶誤以為能在內地分行直接辦理香港母行賬戶,這是對政策的誤解。”某外資銀行工作人員向新浪金融研究院表示,根據新政,港澳銀行內地分行發行的銀行卡屬于境內金融賬戶,資金流動受內地監管,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并沒有出現調整。這一說法得到香港證券從業人士賀女士的證實:“通過內地分行開立的賬戶仍屬于境內賬戶,無法直接投資港股。”
外幣卡≠境外卡
不能直接用于港股投資
2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對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涉及的相關事項進行明確。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通知》適用的對象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商業銀行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經批準在內地設立的分行。
《通知》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在現有客戶對象范圍內開辦銀行卡業務,具體包括:對中國境外公民開辦外幣和人民幣銀行卡業務;對中國境內公民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對中國境內、境外對公客戶(含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等)開辦外幣和人民幣銀行卡業務。
社交平臺上有相當一部分人誤認為,監管此舉意味著放開了港澳銀行境外卡的開戶限制。而事實上,本輪放開的銀行卡業務主要針對境內卡,并非境外卡開戶限制的放開。
香港證券從業人士賀女士舉例說明差異:“通過內地分行開立的賬戶與外資子行現有的外幣卡業務相似,不能做投資型的項目。想要投資港股,仍需通過港股通、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等現有合規渠道。”
便利跨境商旅
助推大灣區融合
關于《通知》制定的背景,金融監管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經國務院批準的《關于修訂〈《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關于修訂〈《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取消了港澳銀行內地分行不得開辦銀行卡業務的限制。
有關負責人還指出,為做好落實,金融監管總局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業界訴求,起草形成《通知》,對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相關事項進行明確,旨在進一步推動高水平開放,加大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力度,深化內地和港澳金融合作,提升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金融服務質效。
新規的出臺將為跨境商旅人士提供更多便利,外籍人士及港澳居民以往在境內工作和旅行時會面臨管理資金的困難,新規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他們可便捷開戶,輕松進行資金存儲、轉賬、支付等操作,極大提升了跨境商旅資金使用的便捷性與安全性,減少現金攜帶風險。
隨著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銀行卡業務放開,區域金融配套能力顯著增強,吸引更多外籍及港澳人士工作、生活與投資,促進人才流動與聚集,為科技創新、產業升級注入活力。
同時,良好金融配套吸引優質企業入駐,加強城市間金融聯系合作,推動大灣區金融一體化,助力其成為全球金融創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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