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技術推動供應鏈向產業網擴張,跨鏈融合將成常態。在此過程中,需完善法律法規,填補新技術應用法律空白,健全數字資產確權與隱私保護制度,統一數字經濟糾紛處理標準。”2月23日,在新金融聯盟舉辦的“供應鏈金融業務的規范發展與風險防范”內部研討會上,浦發銀行交易銀行部(供應鏈創新部)總經理薛博在主題發言中表示。
光大銀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姚宏宇、浙商銀行供應鏈金融部負責人趙旭升、日照銀行副行長張茹茹、中企云鏈總經理劉長波也做了主題發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出席會議。
會議由新金融聯盟秘書長吳雨珊主持,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提供學術支持。45家銀行、26家供應鏈信息平臺和科技公司的近130位代表通過線上線下參會。
研討會現場
供應鏈金融迎發展新機遇
隨著產業數字化趨勢凸顯,數據服務商興起,大數據供應鏈時代來臨。在此背景下,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發布《關于規范供應鏈金融業務 引導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更好服務中小企業融資有關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簡稱“新規”),為供應鏈金融發展帶來新契機。
新規首次清晰界定了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核心企業、商業銀行及服務平臺的權責邊界,將電子債權憑證業務納入監管體系,體現了促進供應鏈上下游共贏發展態度,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意義重大。
新規明確,行業自律協會負責制定行業管理的規則和細則,信息服務機構和商業銀行負責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目前,中登公司是登記貿易背景真實性的唯一機構,未來互金協會開啟行業數據報送管理后,將形成雙重數據管理,更加有效地防范數據作假。”劉長波稱。
嘉賓認為,新規將推動市場擴容,催生更多創新場景與商業模式。對銀行而言,明確融資機構、信息服務商和清分機構三重角色及管理職責,為服務供應鏈上游供應商、支持實體經濟提供清晰指引。對平臺機構而言,競爭加劇,需強化獲客、跨域服務及生態整合能力,“自律+備案”可獲監管機構更多認可。值得注意的是,若票據貼現納入普惠金融范疇,或對現有類商票保貼業務形成價格競爭壓力。
多位嘉賓提出,期望人民銀行明確供應鏈場景下企業身份識別標準,簡化開戶流程,支持跨行放款或線上電子開戶,推動供應鏈金融服務異地客戶,提升金融服務的便捷性和覆蓋面。
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納入監管
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既是新規規范重點,也是本次會議焦點。自2015年起,該業務已成為供應鏈金融行業的關鍵創新,緩解了鏈上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市場規模持續擴大。目前,已有超過500家第三方平臺開展相關業務,確權規模約5萬億元。
劉長波表示,新規明確應收賬款電子憑證確權函和各項協議標準,確立信息披露機制,對系統建設安全性、合規性和高效性提出具體要求。同時,設置了較高行業準入門檻,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實踐表明,電子憑證促使產業鏈融資總額下降、成本降低,實現了鏈上融資的標準化與普惠化,是極為出色的創新載體。”趙旭升表示,浙商銀行在推進應收賬款電子憑證供應鏈金融業務時,重點關注以下幾點:一是嚴格核心企業及平臺準入;二是強化貿易背景管理,尤其重視第一手與最后一手的貿易背景把控;三是加強資金到期清分管理,鎖定回款。
張茹茹介紹,日照銀行采用“人工+智能”方式,對發票全流程進行管理預警,對資金進行貸后監測,同時核實客戶交易背景,以此構建起雙重風控管理體制,實現了貸前、貸中、貸后的全流程管理。
姚宏宇表示,光大銀行計劃優化企業客戶準入的KYC環節,改善客戶體驗。探索生物識別、網關跳轉、遠程認證、遠程開戶等多種驗證方式,建立準入標準與標準化接口,精準識別風險。
激活“數據信用”與“物的信用”
新規提出探索 “脫核供應鏈”與動產融資,推動供應鏈金融從主體信用向數據信用、物的信用延伸。
探索風險可控的“脫核供應鏈”
“脫核供應鏈”依托普惠小微客戶主體信用和貿易產品的物權信用開展業務,可擺脫對核心企業“增信”依賴。薛博指出,脫核供應鏈依托“數據信用”賦能,銀行需要平衡好數字化展業下的規模和風控。
姚宏宇表示,脫核供應鏈涉及多方面信息處理,包括評估供應鏈上下游企業信用、引入債務信息、把控交易風險、記錄履約情況、關注底層交易商品,以及引入外部稅務、外匯局跨境平臺、海關數據信息等,需構建龐大復雜的風控體系。
趙旭升指出,脫核供應鏈流程管理和回款管理呈現非標特性,難度遠超電子債權憑證業務,銀行需具備以下五大能力。一是行業化解決能力:深挖行業痛點,設計全流程解決方案,實現批量拓客。二是產業數字化場景接入能力:提升產業數字化場景對接效率與深度,系統直連核心企業將成競爭關鍵。三是線上信貸流程重構能力:簡化信貸操作,無縫嵌入產業交易環節。四是模型化風控能力:構建數字化風控模型,實現貸前中后全流程審批,尤其適用于小額場景化業務,提升審批效率。五是數字化運營能力:依托交易圖譜畫像開展線上授信、獲客和催收。
推動動產估值與登記下的動產融資
動產融資核心是數據信用和物的信用,倉單業務市場廣闊。
張茹茹介紹,日照銀行積極探索開展電子倉單業務實踐,構建的電子倉單體系串聯了港口作業系統和倉儲物流數據的所有關鍵節點,實現了倉單與貨物的一一對應,有效避免了在缺乏區塊鏈技術時假倉單、“一女多嫁”等問題。“我們主要選擇大宗、便于流通且有市場定價評估價值的貨物開展業務,業務模式涵蓋未來貨權、現貨等。”她表示。
薛博認為,當下動產融資存在諸多難題,如押品范圍窄,缺乏公允評估方式與統一流轉平臺,銀行開展業務較為謹慎。他提出倉單質押業務應具備如應收賬款電子憑證一樣的可拆分可流轉特性。
張茹茹建議,針對倉單尤其是非標準倉單的數據背書流轉,出臺專門政策法規,明確數字化倉庫監管等級以及監管公司能力評價體系。同時,加快搭建倉單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失信公示信息查詢平臺等公共配套設施。
業務創新方向展望
隨著供應鏈金融持續創新,有嘉賓認為,智能化合約和數字貨幣應用將成為行業發展重點。電子債權憑證主要解決上游供應商問題,而智能合約可實現定向資金使用、風控和資金流向管理,彌補電子債權憑證在下游經銷商管理方面的不足,實現供應鏈金融真實性閉環管理。
此外,薛博認為,數字技術融合推動供應鏈向產業網擴張,供應鏈金融跨鏈融合將成常態。在此過程中,需完善法律法規配套制度,填補區塊鏈、大模型等新技術在供應鏈金融應用中的法律空白;健全數字資產確權與隱私保護制度;統一數字經濟糾紛處理標準,打破區域法規執行差異壁壘。
從業者對新規的建議
針對新規的具體內容,參會嘉賓的建議集中于以下四個方面,與會專家亦坦誠回應。
一是明確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準確定義。建議將“可拆分、可流轉”作為應收賬款電子憑證重要界定標準之一,使定義更準確。與會專家回應稱,新規采用寬泛定義,是考慮到普通線上保理等業務不符合電子憑證定義,實操中會加以把控。同時,業務變種、迭代快,精細化定義可能引發監管套利,保留監管權限便于應對變化。
二是靈活設置憑證流轉層級。新規對流轉層級的限制雖能覆蓋大部分業務,但不同行業差異大,建議對小額分散業務不設剛性限制,并明確登記標準,重點關注資金清分的首尾環節。
對此,與會專家表示,新規對憑證拆分轉讓的“五級五次”規定是原則性意見,意在防止資金掮客和虛假貿易通過多級拆分、流轉引發風險。
三是優化商業銀行與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合作管理,統一機構準入標準。新規要求商業銀行定期評估合作的信息服務機構,但銀行與平臺通常是多對多合作,一對一評估會造成資源嚴重浪費。建議建立統一準入管理機制,由互金協會或人民銀行評估并備案,銀行互認結果以提高效率。
與會專家強調,互金協會未來可統籌優化方案,但銀行若發生風險問題,不能因無協會評估而免責,完善制度建設十分必要。
四是合理調整貿易背景管理要求。新規對應收賬款電子憑證開立和轉讓的貿易背景管控要求,增加了流轉操作成本和鏈上企業管理成本,實操難度大,且對于小額業務過度管理意義有限。建議表述為“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應具備真實貿易背景”,不單列開立和轉讓,為差異化風險管理留空間。與會專家表示,核查貿易背景總體思路是同類業務同類監管,具體監管措施在自律規則確定前或存在變數。
(文| 余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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