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8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株洲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株銀罰決字〔2025〕1號-2號)顯示,茶陵浦發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客戶交易記錄。時任茶陵浦發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謝某福對前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株洲市分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茶陵浦發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0萬元,對謝某福罰款1萬元。
根據浦發銀行披露的2024年年度報告,茶陵浦發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其子公司,持股比例為51%。
以下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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