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銀行信用卡時,最低還款是一種常見的還款方式。當持卡人無法全額償還當期賬單時,可選擇償還最低還款額,以避免逾期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然而,選擇最低還款后,銀行會對未償還部分收取利息。那么,這部分利息是如何計算的呢?
首先,要明確最低還款額的概念。最低還款額通常是當期賬單金額的一定比例,不同銀行的規定可能有所差異,一般在5% - 10%之間。例如,賬單金額為10000元,若銀行規定最低還款額比例為10%,則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
利息的計算方式一般采用全額計息和未清償部分計息兩種。全額計息是指只要持卡人未全額還款,就按照當期賬單的全部消費金額從消費入賬日起計算利息,直到還清為止。未清償部分計息則是僅對未償還的部分計算利息。
以下通過具體例子來詳細說明這兩種計息方式:
假設小李的信用卡賬單日為每月5日,還款日為每月25日。在6月1日消費了5000元,6月10日消費了3000元。7月5日賬單顯示應還款額為8000元,最低還款額為800元(假設最低還款比例為10%)。
若銀行采用全額計息方式,小李在7月25日只償還了最低還款額800元。那么利息計算如下:
消費日期 | 消費金額 | 計息天數 | 日利率 | 利息金額 |
---|---|---|---|---|
6月1日 | 5000元 | 從6月1日到7月25日,共55天 | 通常為萬分之五 | 5000×0.0005×55 = 137.5元 |
6月10日 | 3000元 | 從6月10日到7月25日,共46天 | 通常為萬分之五 | 3000×0.0005×46 = 69元 |
總利息 | 137.5 + 69 = 206.5元 |
若銀行采用未清償部分計息方式,小李在7月25日償還最低還款額800元后,剩余未還金額為7200元。從7月26日開始計算利息,假設到8月5日賬單日時,利息為7200×0.0005×11 = 39.6元(11天是從7月26日到8月5日)。
可以看出,全額計息方式下持卡人承擔的利息成本相對較高。因此,持卡人在選擇最低還款時,應充分了解銀行的計息規則,合理規劃還款,避免因利息支出過多而增加還款負擔。同時,要注意按時還款,以免影響個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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