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12日|央行、國家外匯局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臺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再投資依法參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外債、境外上市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臺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境內股權再投資時,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無需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登記。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債務人外債簽約(變更)登記,以及非金融企業境外上市外匯登記及變更、注銷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臺資板”創新升級,加強與新三板合作對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臺資企業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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