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溫州監管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同時對4家金融機構做出處罰。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統計數據不真實等",被監管部門做出"對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180萬元;對袁志鵬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處罰決定。浙江瑞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違規設立存貸款考核指標;統計數據不準確等",被監管部門做出"對浙江瑞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165萬元;對萬立警告"的處罰決定。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泄露業務活動中知悉的信息",被監管部門做出"對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罰款人民幣17萬元;對劉朝宇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6萬元;對陳勝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的處罰決定。浙江樂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等",被監管部門做出"對浙江樂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360萬元;對朱福友警告;對黃招兵警告"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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