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鄂爾多斯銀保監分局公布了對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員工的行政處罰。
該行政處罰顯示,鄂爾多斯農商銀行員工張增強在工作期間,對違規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清單式”業務、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遲報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遲報案件信息、貸款“三查”制度落實不到位、違規發放貸款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鄂爾多斯銀保監分局擬對張增強作出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三年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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