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九江銀行到江西工信委尋找趙花還錢,卻被告知沒有這個人。九江銀行南昌分行發現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日前,從裁判文書網獲悉了這起冒充“公務員”進行貸款詐騙的案件。
經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查明,2017年7月,被告人趙花因貸款需求,通過中介人龔某介紹至九江銀行南昌分行申請個人貸款。隨后,趙花向九江銀行南昌分行桃苑社區支行提交了其系江西省工信委綜合處副調研員的個人收入證明、其名下位于本市紅谷灘龍騰大道的虛假房屋所有權證等。
該收入證明顯示,“趙花為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正式職工,擔任副調研員職務,工作崗位為綜合處,月平均收入為16000元,該收入證明上加蓋了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公章,落款經辦人為熊宇。”
2017年8月10日,九江銀行南昌分行與被告人趙花簽訂了人民幣30萬元的“易得金”貸款合同,并于同日向被告人趙花發放貸款30萬元人民幣。至2018年8月10日貸款到期,被告人趙花無法償還貸款,此時,九江銀行才發現這筆貸款申請手續出現了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趙某花提交的材料,九江銀行并未進行核實。據九江銀行南昌分行桃苑社區支行員工黃某回憶,2017年7月份的一天,自稱是江西省工信委工作人員的趙花來網點咨詢辦理貸款的事情,一星期后趙花將所需的材料即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收入證明等準備好交給其,后其告知趙花個人信用貸款終審通過,額度是30萬,期限是一年。其并未對趙花提供的個人收入證明上的工作單位情況和收入情況進行核實。
和訊銀行了解到,雖然銀行沒有對趙花本人的個人資料以及貸款手續進行核實,但趙花在騙貸前也是做好了充分準備。中介人曾叮囑其記住工作單位的名稱、收入情況等,以防九江銀行核對使用。
事后,經江西工信委人事處出具的證明顯示,“該委綜合處沒有叫趙花的同志,委內也沒有叫熊宇的同志,人事處沒有為趙花出具個人經濟收入證明。”趙花的真實身份則是某中醫門診部的工作人員。
發現被騙的九江銀行在報案后,2018年9月19日18時53分許,趙花在浙江省金華市金華高鐵站8號站臺被杭州鐵路公安處金華站派出所民警抓獲歸案。法院認為,被告人趙花采取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騙取銀行貸款,造成銀行直接經濟損失20余萬元,其行為已構成騙取貸款罪。一審判決被告人趙花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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