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根據疫情防控新形勢,在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16條措施基礎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
《措施》從延長租金減免政策實施時限、強化對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方面、鼓勵發展供應鏈金融等九方面進一步精準幫扶本市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渡過難關。
強化對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方面,《措施》要求,引導北京銀行(601169,股吧)、北京農商行等金融機構落實國家面向中小銀行再貸款再貼現政策,確保將全部資金以優惠利率向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通過調整績效考核辦法、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鼓勵金融機構發行小微金融債券,設立更多面向中小微企業的貸款產品。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到期還款暫遇困難的企業延長還款期限。
完善企業首貸、續貸服務中心功能,持續提升中小微企業“首貸率”和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占比。充分發揮本市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作用,2020年對小微企業減半收取融資擔保、再擔保費,力爭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措施》鼓勵發展供應鏈金融,推廣海淀區確權中心試點經驗,發揮北京小微金服平臺的統一接口作用,在全市范圍開展基于區塊鏈的政府、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債務關系確權和促進供應鏈融資,加強確權中心與北京小微金服平臺、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對接,力爭促進中小微企業全年應收賬款融資超過300億元。
同時,《措施》要求加強對外貿企業幫扶。推動進出口相關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鼓勵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規模,簡化報損和索賠程序。按規定為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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