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行為有嚴重的社會道德風險。
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不得低于6個月,嚴禁信貸資金借道回流借款人賬戶,或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加強對借款人貸后房產新增情況監測,嚴防貸款中介與銀行員工勾結。繼限期收回被違規挪用炒房的貸款后,針對深圳近期出現的假借小微企業房產抵押經營貸炒房現象,監管再次出手,追加多條監管要求,嚴防小微企業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4月22日發布消息稱,根據商業銀行截至4月20日下午2點30分報送的自查統計發現,轄區個別商業銀行存在客戶先全款買房,再以該新購置房產抵押申請經營貸的情況,但規模占比很小。該行和深圳銀保監局已要求商業銀行,對信貸資金是否違規流入房地產全面排查;但未發現剛注冊企業即申請經營貸,也未發現支小再貸款信貸資金通過房產抵押經營貸形式流入房地產市場。
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還稱,該行堅決貫徹落實“房住不炒”、“因城施策”要求,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和一致性,壓實商業銀行責任,督促商業銀行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禁信貸資金違規用于購房。
深圳銀保監局也表示,4月20日聯合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召開的座談會上,已要求銀行嚴把經營貸貸前準入關,加強借款人經營背景真實性審核;加強經營貸貸款抵押物管理,原則上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不得低于6個月,并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和資金使用范圍;加強資金用途、借款人貸后房產新增情況監測。
深圳銀保監局還稱,會議已提出針對性監管要求,具體措施包括:要求銀行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查,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經營流水不真實的空殼企業發放貸款,對實際經營企業成立或受讓時間較短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嚴格審查;加強抵押物管理,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后,短期內申請抵押經營貸業務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加強貸款資金用途管理,嚴禁信貸資金借道回流借款人賬戶,或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加強對借款人貸后房產新增情況監測。
此外,在嚴查的基礎上,深圳銀監局特別提出,要加強貸款中介與員工行為管理,嚴防內外勾結;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嚴防構造虛假小微企業貸款、騙取財稅優惠補貼等行為,督促銀行對發現的問題嚴肅整改問責,糾正違規挪用于房地產領域的貸款予,限期收回并壓降對借款主體的授信額度等。下一步,銀行自查未能發現或發現未及時報告的違規問題,將從重從嚴處罰;銀行幫助企業申請貼息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和套取、騙取財政專項資金的,將責令改正并追回補貼資金、給予企業失信懲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深圳中小企業服務局也稱,疫情期間,為降低廣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減輕企業負擔,該局制定了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實施辦法。辦法規定,對2月1日至4月30日獲得深圳轄區內銀行金融機構的新增貸款,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50%,進行總額最高100萬元的補貼,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按照實施辦法,將在5月份匯總各銀行貸款貼息項目,在完成審核、公示等工作后,下達資金計劃,市、區兩級貸款貼息項目目前均未進入資金發放階段,不存在網傳貸款貼息資金進入房市的情形。
深圳住建局也通過一份新聞問答稱,最近熱議的兩三個樓盤都集中在南山、寶安等熱點地區,其他區銷售、交易總體穩定,調控政策也從未松動。今年深圳將大幅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供應約3平方公里,是2019年供應量的兩倍;擬新開工商品房1000萬平方米左右,大大高于過去每年600-800萬平方米的銷售量。
此外,深圳市場監管局也表示,將加強對房地產行業涉及市場領域的監管,嚴查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行為,督促房地產中介企業自查整改,并加強對房地產領域違法行為、互聯網廣告、消費者投訴舉報監測,以及住建、銀監、金融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作,進一步壓縮不法分子打擦邊球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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