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湖南省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做好小額貸款公司停業整改工作的通知》。
據了解,湖南省金融監管局根據《湖南省小額貸款公司分類監管評級辦法》(湘金監發〔2018〕11號)文件要求,開展了2019年度分類監管評級工作,其中有82家小額貸款公司被評為D級,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需進行整改。
根據《通知》,在整改驗收合格之前,82家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包括發放小額貸款和財務咨詢在內的所有業務工作。
對主動參加分類監管評級工作,被評為D級的(5家),整改期限最遲不得超過2021年6月4日。
對拒不參加分類監管評級工作或提交資料不完整,被評為D級的(77 家),整改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20年9月4日。
《通知》顯示,整改驗收工作按照“整改一家,驗收一家,報告一家”的原則。
對拒不整改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湖南省金融監管局將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取消其發放小額貸款業務資質。
具體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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