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18條”強調了發揮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協同效應。
7月1日,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央行上海總部會同上海銀保監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經信委、上海市財政局、上海證監局制定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穩企業保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圍繞深化金融政策及其配套政策,從加大貨幣政策激勵、發揮財政金融協同效應、優化監管考核機制、加強直接間接融資、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落實減稅降費措施等方面提出了18條舉措,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加大支持力度,促進融資供求雙方有效對接,從而擴大企業融資支持覆蓋面,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其中,《指導意見》強調了發揮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協同效應,如設立首期120億紓困專項貸款。據了解,紓困專項貸款包括地方法人銀行運用再貸款資金發放的優惠利率貸款,以及在滬主要商業銀行對穩企業保就業重點企業名單內企業發放的貸款。
同時,對專項貸款中需擔保增信的,《指導意見》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保盡保,給予全覆蓋支持。貸款本金的風險責任,原則上銀行承擔比例不低于15%,市融資擔保基金承擔比例不高于85%,專項貸款擔保代償率可以達到5%。
《指導意見》還提出,要深化政銀擔合作,要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放大倍數原則上不低于5倍,力爭2020年新增融資擔保規模達到300億元;另外,加大小微信貸獎補力度,將獎補范圍從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貸款擴大到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增設信用貸款考核指標,引導銀行提高信用貸款占比;將外貿、科創和文化旅游、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相關企業貸款不良率補償下限由1.5%下調至1.2%。
除了強調“財金協同”外,《指導意見》還要求加大中小微信貸支持力度,實現“增量、降價、提質、擴面”,力爭上海普惠小微貸款2020年新增額超千億,如運用好貸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兩項直達實體經濟的創新貨幣政策工具,加大激勵等。
另在優化監管考核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金融機構要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上海市分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40%,各金融機構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綜合績效考核權重不低于10%。鼓勵有條件的中小銀行比照全國性商業銀行,內部轉移定價優惠力度不低于50個基點等。
此外,《指導意見》還在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擴大債券融資規模、鼓勵金融機構運用金融科技、創新供應鏈融資服務模式、落實減稅降費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提出有針對性的支持舉措,助力企業恢復生產經營,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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