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河北銀保監局消息,為提升轄內銀行保險機構監管數據質量,該局近日印發《關于開展監管數據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成立一把手負責的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動員,根據實際加強落實自查自糾和整改的各項措施,確保監管數據及相關源頭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此前不久,中國銀保監會向各銀保監局和銀行、保險等會管金融機構下發了《關于開展監管數據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5月為監管數據質量治理工作啟動階段;6-8月為銀行保險機構自查自評階段, 9-12月為監管檢查評估階段。2021年1至4月為問題整改階段,5月為總結交流階段。
其中,數據質量治理主要關注數據四大質量,包括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等。
《通知》要求各銀保監局、銀行保險機構充分認識提升監管數據質量的重要意義,認真開展監管數據質量自查自評和檢查評估工作,建立監管數據質量治理長效機制。各銀保監局要強化問責,從嚴約束,加大監管數據質量治理的監管力度。
2018年,為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數據治理,提高數據質量,充分發揮數據價值,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中國銀保監會曾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明確了監管機構的監管責任、監管方式和監管要求,監管機構可依法采取其他相應監管措施及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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