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湧青/文
“非自然人”可分為法人、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目前非自然人的洗錢風險等級評定,仍遵循銀發[2013]2號文《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以“客戶特性、產品、地域和行業”四個風險子項作為判斷依據,對符合特定條件的客戶,銀行可直接認定為高風險或低風險客戶,無須再根據風險要素及其他子項進行評級。
一、客戶特性
客戶特性風險子項主要從幾方面分析,首先是客戶信息公開程度,客戶信息公開程度越高,洗錢風險相對越低,因此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上市公司等自然比較容易被定義為低風險。
其次,金融機構通過怎樣的渠道與客戶建立或維持業務關系,及客戶所持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都是洗錢風險評級的重要依據。境內客戶的開戶證件如果是營業執照,真實性查核當然比較容易,但如果是開立NRA賬戶,客戶持的是境外營業執照,特別是離岸公司所在地核發的營業執照,對銀行來說,因為核查真實性不容易,洗錢風險等級自然較高。
當銀行面對非自然人客戶的股權或控制權結構復雜,甚至是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股權結構是多層控股甚至交叉持股,銀行就要特別小心,除了實質受益人判斷不易外,洗錢風險等級也須評為較高風險。
萬一非自然人客戶存續時間較短,會導致銀行無法從較長周期對該客戶進行識別,通常都會被評為較高洗錢風險,但如果非自然人的母公司信息公開程度高,存續期間又較長情況下,銀行可以適當考慮降低該風險子項所對應的洗錢風險程度。
二、產品
銀行須根據本身所承做的金融產品類型,結合產品風險子項的風險因子,編制“產品風險評估表”,并根據產品風險特征變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更新,銀行可根據以下標準判斷產品風險子項所涉及的洗錢風險:
1、與現金關聯程度
現金交易會使交易鏈條斷裂,造成資金來源及去向不易跟蹤,如客戶從事的是與現金關聯度較高的行業,則銀行應考慮調高該行業的洗錢風險等級。
2、非面對面交易
如網上轉賬、移動支付等非面對面交易,會使銀行無法確認實際交易人是否就為帳戶持有人,因此相比柜面的面對面交易,非面對面型態交易的洗錢風險也比較高。
3、跨境交易
銀行面對跨境交易的實際困難,是核實交易真實性及境外交易對手的身份識別(KYC)不容易。
4、代理交易
代理交易因為不是本人而是委托第三方出面和銀行交易,銀行自然無法確認該賬戶是否為賬戶持有人所用,也很難確認賬戶有沒有被他人所利用,所以當客戶的帳戶是由他人代理開戶,或經常由第三方代為操作非本人親自操作,則洗錢風險等級都會被評為較高風險。
5、特殊業務交易頻率
銀行須考慮客戶是否存在公轉私交易、個人賬戶往來異常頻繁、頻繁開戶銷戶等異常情形,洗錢風險須適當提高權重比重。
銀行還要考慮承做的各項產品交易金額,占該客戶總交易金額的比重,萬一客戶申請新增交易產品金額突然暴增且大幅超過以往平均交易金額,銀行就要重新評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
三、行業
在行業風險子項方面,銀行可根據銀辦發〔2018〕120號文《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加強特定非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工作的通知》,定義洗錢高風險行業,例如貴金屬交易商、房地產中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其他可能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業,或是像當鋪等類金融行業,編制“高風險行業評估表”以進行洗錢風險等級評估。
銀行對客戶行業是否屬于洗錢高風險行業,不能只是簡單從客戶營業執照上的營業范圍進行判斷,須結合實地查訪、分析財務報表等其他綜合因素進行判斷,還要了解客戶營業范圍中高風險行業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
四、地域
在地域風險子項上,主要考慮客戶所處國家或地區接受反洗錢監控或制裁的情況,及這些國家或地區針對反洗錢風險的提示情況、洗錢上游犯罪是否嚴重等。除此之外,所謂地域風險不但要考慮境外地區,對我國境內局部區域存在的嚴重犯罪,應參考相關部門要求或風險提示,酌情提高該區域客戶的洗錢風險評級。特別對境內異地開戶的客戶,銀行也要適當提高洗錢風險等級。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凱會計師事務所反洗錢項目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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