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銀保監復〔2022〕78號
新疆烏蘇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烏蘇農商銀行關于孫慶芬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烏農商〔2022〕544號)已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孫慶芬新疆烏蘇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二、你行接此批復后,應在3個月內對擬任人作出任職決定,并將任職文件報送我分局。擬任人應自本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塔城銀保監分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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