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監管統計管理,規范監管統計行為,1月9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到,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對銀行保險機構監管統計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內容包括:監管統計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的執行;統計相關組織架構及其管理;相關崗位人員配置及培訓;內部統計管理制度和統計業務制度建設及其執行情況;相關統計信息系統建設,以及統計信息系統完備性和安全性情況;監管統計數據質量及其管理;監管統計資料管理;監管統計數據安全保護情況等。
銀行保險機構違反《辦法》規定,有編造或提供虛假的監管統計資料、拒絕接受依法進行的監管統計監督檢查、阻礙依法進行的監管統計監督檢查行為之一的,分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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